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62|回复: 15
收起左侧

[生产制造] 功能间是否可以作为另一个功能间的通道?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2: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功能间是否可以作为另一个功能间的通道?比如终端灭菌的产品,进入配制室需要从灌封室走过,是否合理?都是C级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10-22 12: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0-22 12: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0-22 13: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问 问就是不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3: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避免这种设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3: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回答就是不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0-22 13: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就是不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3: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就是不能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0-22 13: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0-22 13: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问就是不知道,不知道就是无罪
你问就是有罪,就是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0-22 13: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功能间的设计和管理需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指南,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产品质量。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的相关要求,不同级别的洁净区域之间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每个区域的洁净度符合其特定的生产需求。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终端灭菌的产品需要进入配制室,而这两个房间都属于C级洁净区,理论上它们是可以相通的。但关键是要确保这种通道设计不会引入或增加污染风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通道应有适当的压差控制,以防止较低级别区域的空气污染较高级别区域。
2. 通道应保持与两边房间相同的洁净等级,可能需要设置空气过滤系统以维持空气质量。
3. 通道的设计和使用应便于监控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条款: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xx条规定:“生产区域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工艺要求和预定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洁净级别,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因此,只要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并且符合当地监管机构的具体指导和要求,功能间作为另一个功能间的通道是合理的。建议在实施前咨询专业团队,并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验证,以确保符合所有适用的法规和最佳实践标准。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5: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不行,懂意思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22 15: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2 15: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10-23 14: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5 15:3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路线减小交叉,避免不是此房间作业工艺的物和人出现在此房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8 17: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