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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电子图谱复核人可以不是记录复核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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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6 14: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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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大佬,研发中液相色谱图采用电子双人复核(图谱显示3人:reportA,review B, approve C),因为研发的图谱特别多,为了避免手签耽搁进度所以采用电子签;原始记录为手写,图谱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原始记录后面,复核为单人复核,复核人为项目负责人(记录书写人A,记录复核人D)。项目负责人需要是图谱的批准人吗(即C和D需要为同一人吗)?

另外,电子双人复核,存在review和approve同时查看report的情况,所以图谱上显示的审核时间无明显差异,这样算是合规的吗?

有没有相关文章法规对这些有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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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8-6 16: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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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8-6 16: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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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8-6 17: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核图谱不看记录应该也复核不出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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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8-6 17: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①如果不一样,那么记录复核人也是要复核图谱的,不然复核啥,怎么复核?
②如果记录复核人也要复核图谱,那为什么不直接1个人全都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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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10-14 0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电子图谱复核人与记录复核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关键数据应经过双人复核以确保准确性。项目负责人作为图谱的批准人是可行的,但不必强制要求C和D为同一人。

关于电子双人复核中review和approve同时查看report的情况,只要审核流程符合公司内部SOP且有明确的时间戳记录,即使时间差异不明显也认为是合规的。具体规定可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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