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35|回复: 6
收起左侧

衡阳药监局长出书发公文要求支持 152页售368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4 15: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图:无公文文号及公章的红头文件、药监局长龙勇署名编著的书籍售价368元

(记者 格祺伟 张桓瑞 报道)一个衡阳市委办公室下发到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医药餐饮行业的红头文件,一本由衡阳市药监局局长带头署名编著,内容以“大力弘扬衡阳历史文化精神,加大医药餐饮文化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科学发展….”为主的书籍,共152页售价368。近日,网友在当地某网站论坛曝出“药监局长伪造市委公文,强卖天价书大肆敛财”。

药监局长伪造公文强卖天价书敛财千万?

网友“湘江边的叫花子”11月17日在衡阳当地某网站论坛发帖称衡阳市药监局长龙勇伪造衡阳市委办公室下公文向各县市区机关单位“强行推销天价书”敛财达千万,该书籍152页售价368元,每页折价达2.42元。并在网帖中公布一份抬头为“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红头文件,同时指出这份既无文号,又无公章的红头文件为伪造。

市委办公室下文要求各单位支持“天价书”发行?

根据网帖中公布的这份“关于认真做好《衡阳文化大思维》与《中国衡阳医药餐饮地图》两书组稿工作的通知”由衡阳市委办公室发出的无文号、公章的红头文件内容。文件内容要求衡阳市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医药餐饮行业“要站在全局高度,积极支持配合这两本书的组稿发行”。

公文并无伪造,编著书籍属领导安排,发行为公司行为

11月19日,记者就网帖所反映的问题与衡阳市药监局局长龙勇取得联系,龙勇向记者介绍,编著出版发行这两本书属上级领导安排任务,发公文是为公司发行属于市场经济;网帖所指的文件是经领导批准正式下发的文件,因属于一般普通文件,所以没有文号与公章。

媒体记者盘点官员出书,出书已成为新型贪腐通道

据某杂志记者通过整理梳理发现,出书已经成为新型贪腐的隐蔽通道。

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因贪污被判死缓,也曾出版《胡建学文集》,其中收录其关于反腐倡廉的文章,共印1万多册,由当地有关部门用党费购买,胡建学还要求本市干部人手一册,结合学“理论”一起学他写的书。

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2005年出版了自己的文集《雄风如歌》。一度位列成都书城最佳畅销书第4名的《雄风如歌》,一版再版,其签售会异常火爆。当地一位学校校长坦承“上面要求买的”。2010年,汪风雄被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在位时出过两本书,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几年下来,李大伦就“挣”了3000多万元。

四川成都市委原宣传部部长高勇就以“支持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向近百家单位和个人索要赞助费数百万元。

部分省份对官员出书作出规定 要求不得个人编著图书谋取不当利益

据了解,部分省份对于官员出书方面做出了规定。2002年9月,湖北省省纪委、省监察厅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出版个人编著的图书或举办个人的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展览。”2005年3月,四川省委、省政府也明确划定领导干部出书的“红线”。要求“未经组织批准,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出版物的编写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挂署党政职务头衔,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

记者手记:既非公事为何又发公文?

衡阳市药监局局长龙勇在回复记者提问时,反复提到,编著出书是上面领导的安排,发公文发行是市场经济,公司行为。但这其中问题仍然让人无法释疑,究竟是上面什么领导安排的编著出书的要求?既然是公司行为,市场经济,为什么要通过市委办公室对各企事业单位及各职能部门下红头文件支持?一个药监局局长个人署名出书,还公然发红头文件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还包括药监局所管辖的医药餐饮行业支持组稿发行,这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4 18: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局长惨了

点评

关键是卖的太贵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24 19: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19: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2-11-24 18:38
这个局长惨了

关键是卖的太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21: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太贵了啊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4 21: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贵不贵,有需求就有市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1-24 22: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放到新浪、百度

点评

已经够出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24 23: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2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者 发表于 2012-11-24 22:16
应该放到新浪、百度

已经够出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9 06:0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