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38|回复: 22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口头培训可行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6 16: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求助:文件下发的时候,口头阐述文件修改的内容属于培训吗?
跟老师解释的时候可以说是会进行口头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4-16 16: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不认可口头培训的,培训就是为了写了培训签到表么?

点评

我说的是我们公司不认可口头,后面是不认可的理由。PPT我们不做,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培训到实处,形式主义我们不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4-17 08:03
口头就不算培训么,非要搞个PPT? 要能真的落到实处,口头也行啊,有的修订的内容不多也好理解,咋就不能口头  发表于 2024-4-16 17: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4-16 16: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培训都有考核,答题或者实操或者提问考核(也有提问考核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没问题,有记录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4-16 16: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4-16 16: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16 16: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圣级药老 发表于 2024-4-16 16:08
我们是不认可口头培训的,培训就是为了写了培训签到表么?

文件改动太小了,只改了一两句话,感觉单独做一次培训很不值当,也浪费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头培训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有相应的培训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记录怎么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4-16 16: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文件复杂程度及修改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第一层在《培训管理文中》有规定培训的方式及类型;说明有传阅自学并用口头方式提问的培训模式,第二对输出的内容加以“记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样体现科学合理并且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说提问也得有文本记录输出。证明我做过,并且做过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不是口头的,还能通过眼神交流?做个记录好赖。。。想啥心思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6: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证明干了这个事儿,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7: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进行口头培训,但是要评估培训的效果,就是接受程度。这一点能满足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评估培训效果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9: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方式不限定,重要的是培训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4-16 19: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记录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6 19: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文件将培训方式说明    有记录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4-17 08: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圣级药老 发表于 2024-4-16 16:08
我们是不认可口头培训的,培训就是为了写了培训签到表么?

我说的是我们公司不认可口头,后面是不认可的理由。PPT我们不做,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培训到实处,形式主义我们不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30 01:5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