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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原规格扩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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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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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例如一个品种原本是20万粒,因为生产量较大,我们想升级到35万粒,这个属于变更吗,那变更后,原20万粒的工艺还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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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8-4 08: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属于变更,原辅料用量都变更。20万粒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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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微小变更,你申请增加批量,原来20万粒的批量不就可以保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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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8-4 08: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于构建了35万粒/批的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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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批量变更,35万的进行工艺验证,可以双批量工艺规程共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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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变更,按变更分类属于微小变更(批量放大10倍以内),执行相关的变更行动;可以新增35万的批量,这样就有两个批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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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同时保留,以后根据实际的销售,可以选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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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3-8-4 08: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增批量变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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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有正确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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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9: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mmer云cloud 于 2023-8-4 09:06 编辑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属于变更生产批量的微小变更。可以保留原20万粒的工艺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pdf

759.27 KB, 下载次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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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8-4 09: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各位,微小变更是有前提的啊。。。。
一是批量变化在10倍以内,二是非缓控释制剂,三是质量研究结果表明,产品质量未发生变化。
题主并没有说,是不是缓控释制剂,咋就清一色的微小变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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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9: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制剂批量变更需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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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9: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就是重新起草组工艺规程,重新做个大批量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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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09: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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