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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性状的颜色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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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17 16: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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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有一个原料,分析部门定的性状标准是“白色至淡黄色”,但实际检测中,实验员写的是“类白色”。

这种描述合理吗?
我认为类白色是一个大类,点黄、点黑、点灰都可以叫类白色。类白色的检测结果是有歧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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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17 18: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nryizhao 于 2023-5-17 18:34 编辑

你说的确实有道理。

但我觉得这么写也是合适的,我给个参考

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中原料药标准编写细则中的性状部分,类白色和白色,类白色和微黄色是相邻的色阶。

我理解类白色和微黄色、微绿色、微蓝色都是相邻的。

当这个原料确实不是纯白,又确实没到微黄色的时候,描述为啥呢?只有类白色适合了。

如果检验员看到了黄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就按实际描述,那么性状就按不合格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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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5-18 08: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部门制定的性状标准描述没毛病,但是检测结果的描述确实不严谨。

标准范围:白色→淡黄色
检测结果:类白色(有一种可能:←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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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18 08: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类白色,是整体看上去呈现白色,但近观不显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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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18 11: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henryizhao 发表于 2023-5-17 18:29
你说的确实有道理。

但我觉得这么写也是合适的,我给个参考

嗯嗯,您说的也有道理。
我认为的风险点就在这:现场核查人员有没有这种疑问,既然是类白色,说明你的物料有可能偏黄,也可能偏黑,如果是偏黑的,其实是不合格的,但检验员用类白色来描述就成合格了。
也就是存在掩盖实际结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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