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701|回复: 1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2023年兴奋剂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3-1-7 18: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编辑:水晶

2022年12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2023年兴奋剂目录》。本目录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本目录为准。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麻醉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变化。

1.png


与2022年兴奋剂目录对比:

第一部分:兴奋剂目录

一、蛋白同化制剂

增加:甲基环硫雄醇;雄甾-4-烯-3,11,17-三酮(11-羰基-4-雄烯二酮,肾上腺雄甾酮);雷托巴胺(雷托巴胺曾用名莱克多巴胺);(2S)-3-(4-氯-3-氟苯氧基)-N-[4-氰基-3-(三氟甲基)苯基]-2-羟基-2-甲基丙酰胺;(17α,20E)-17,20-[(1-甲氧基乙亚基)二氧基]-3-氧亚基-19-去甲孕甾-4,20-二烯-21-甲酸甲酯

二、肽类激素:胰岛素类修改为胰岛素类及胰岛素模拟物类

三、麻醉药品:无变化

四、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增加 索安非托

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无变化

六、医疗用毒性药品:无变化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

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做好2023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本目录为准。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pdf

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1-8 10: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5 23:2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