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18482179119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药物警戒可以划分到质量管理部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8 15: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小光 发表于 2022-11-14 15:45
今年我们云南省8月份搞了一次培训,培训老师就说这个得看省局要求,起码是和质量部平级,不能挂质量部, ...

为了药物警戒单独设置专人,这个大部分公司还可以做到,但是想单独成立一个和质量部平级的部门,这个就有点难了,涉及太多东西了,挂质量部下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一个公司的质量负责人都不能担任药物警戒负责人,那估计也不会有更合适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4 10: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4-7 13: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915_雨 发表于 2022-11-10 08:42
质量部其实并没有足够资源来独立运营PV,
如果质量部之前有足够资源,那么之前就很闲了,
如果质量部之前 ...

一环套一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2 09: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tiiolyz96. 发表于 2022-11-10 14:18
成立药物警戒部,药物警戒部负责人兼任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药物警戒专员兼任QA人员职责

你怕是来搞笑的吧  那得多不规范的小作坊,这种药企得多小多不正规  皮包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2 09: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月xdc9rktg 发表于 2022-11-13 13:16
如果药物警戒工作委托出去的,本公司除了一个药物警戒负责人,还需要PV专员吗?

上市后的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3 04: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