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959|回复: 12
收起左侧

[检验及监测] 如何理解菌种传代次数不超过五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5 12: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的理解: 包括制备的菌悬液在内不超过五代,我们公司是这样的,菌种斜面上是第四代了,那么它的菌悬液是第五代,即不超过第5代;是否有这样的情况,菌种斜面上是第五代,菌悬液为第六代了?哪一种正确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3 09: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前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8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当然是第五代喽 你制备的菌悬液未再培养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22 2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egleeber 发表于 2012-12-18 17:48
这个...当然是第五代喽 你制备的菌悬液未再培养嘛

补充:恰好今天又学习了一遍我们部门的菌种管理文件。
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基。从菌种保藏机构获得的冷冻干燥的标准菌株为原始菌种。
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工作菌液:由标准储备菌株或工作菌株经传代培养得到的具有一定浓度的菌悬液,可直接用于日常检验。

这3个名解,应该能够解答你的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22 23: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斜面制备成菌液不是传代,属同代转移,即由一种存在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存在形式。

点评

这是哪里来的根据?  发表于 2013-1-6 09: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4 11: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6 09: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story 发表于 2012-12-22 23:28
从斜面制备成菌液不是传代,属同代转移,即由一种存在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存在形式。

从一家外企了解的概念,具体没有去确证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2 1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斜面和菌悬液为同一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2 10: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斜面是用来保存传代的菌种。而制备成菌悬液是用来工作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是代次应该相同。否则你斜面是三代而你也需要三代的菌悬液做阳性,你怎么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2 10: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弄的够复杂!从省所买来菌种后一次多传点,都属于第三代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11: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8 13: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个哪里能找到书面的依据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4 06: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