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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企业新增地址共用实验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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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1 16: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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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拟新增地址2的生产范围,并按要求进行产品验证等工作,现在面临着这样的问题1.新地址生产的样品需要到老地址1的实验进行检验,这一点向当地省局咨询过没有问题。2.老地址需要生产,实验室需要检验,实验室的检验设施有限,不能全部搬到新地址,届时新地址申请GMP符合性检查的时候,是否会影响?3.如果新地址实验室不启用,企业采用老厂实验室对两边的品种进行检验,待完成GMP符合性检查完成后,老厂不生产时实验室设备搬迁至新地址,做好验证与确认,走内部变更是否可以?是否需要报当局进行单独实验室的GMP检查?4.如果新地址GMP符合性检查的时候需要将老地址实验室的设备搬过去一起认证,老厂生产的品种是否可以在新地址检测放行? 因该省要求GMP符合性公告需要产品变更地址注册现场完成抽样合格后方能下发,注册事项需要6个月稳定性考察事项,此时老厂生产的品种在这期间面临着实验室检验的问题(此时,新厂GMP虽通过检查,但无公告),这样是否合规?5.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委托当地药检所进行产品的部分放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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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2-11 20: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lassicboy 于 2022-2-11 20:54 编辑

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目前的GMP符合性检查主要都是针对生产地址的,并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进行检查,毕竟药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以往变更实验室地址,主要还是通过关键设施设备变更检查完成,但是关键设施设备变更备案已经取消了。

其次,生产地址2与生产地址1有多远?同一个城市?不同城市?检查员肯定会询问生产地址2的水、环境监测样品如何送到生产地址1,并且如何评估运输期间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如果你们以后的检验会逐步过渡到生产地址2,建议采取以下方式:

1、生产地址2的实验室的建造应该满足中间体、成品等化学、微生物的检验条件,就是说在地址2的GMP符合性检查时,整个实验室都已建好,洁净区空调系统经过验证,环境经过监测;

2、在生产地址2的实验室购置一些天平、pH计,最好能放置一台大型仪器,如液相、气相、紫外等,并经过确认,能够检验一些项目,这样检查员检查时报告里好写,大家面上都过得去,老产品的一些项目可以在地址2检验后放行;

3、以后实验室搬迁时不需要再GMP符合性检查,只需要按照内部设备变更搬迁,完成设备确认等工作。

点评

认可,我们当初也是这样的,基本的检验设备线弄过去,确保能满足检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2-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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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2 08: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意见,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药品生产许可证只注明生产地址,检验场所没有约定,个人认为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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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2 09: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地址相距太远肯定是不行的,不具可操作性,1kg以内还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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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3 09: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2-2-11 20:13
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目前的GMP符合性检查主要都是针对生产地址的,并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进行检查, ...

认可,我们当初也是这样的,基本的检验设备线弄过去,确保能满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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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09: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大神的解读,首先我们地址2也是基于企业的整体搬迁而新做的厂房,在一个小地方,相隔10来公里,基本上没有特殊的产品和中间体检验,样品的运转存在的污染和变质的问题不大,就是人员会辛苦一点。我的想法跟大家差不了太多,我也是建议质量负责人先将部分仪器搬到新区做好确认或验证,便于检查组的形式审核,检验还是老地址为主,待新区进入正轨,在集中一段时间将老地址实验室设备统一搬到新厂,做好内部变更。咨询当局,当局生产处现在也给不了确切的说法,所以企业还是有一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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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09: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2-2-11 20:13
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目前的GMP符合性检查主要都是针对生产地址的,并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进行检查, ...

感谢大神解读,目前就是我们省局生产处老师没有给我们明确的回复,我们也比较担心,结合上海江苏等省局的做法,按照您说的来操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尤其是上海,新地址只需要完成实验室的建设以及环境等检测,没有检验设备也是可行,就是主要检验项目都去老地址检测,待新地址步入正轨,在将老地址实验室设备整体搬迁至新地址,做好内部变更,确认与验证以及方法学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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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09: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yb晨悦 发表于 2022-2-12 08:46
同意楼上意见,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药品生产许可证只注明生产地址,检验场所没有约定,个人认为没有 ...

当地省局不给明确答复 很难等。按常理这是属于日常监管的问题 省局完全可以拍板的 。不管老地址新地址 我们体系都是经过检查的 基本上满足法规要求的,这样我们才能进行后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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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7 11: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首先考虑两个厂区的距离,根据距离就好。你可以两个化验室同时,也可以在老厂或新厂都行,保证检验过程和结果可控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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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2-17 16: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2-2-11 20:13
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目前的GMP符合性检查主要都是针对生产地址的,并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进行检查, ...

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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