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27|回复: 4
收起左侧

[法律法规] 国食药监办【2008】7号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12-14 09: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家有个长期未生产的品种再注册批件上留了作业,要求恢复生产时需要按照“国食药监办【2008】7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习了文件之后觉得这个文件可能更适用于在做新药时该做的事项,我们这个是个老品种了,还需要再重做一遍吗?希望有做过相关工作的朋友给指点迷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1-12-14 1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批文按以前的标准发放,以前管的多松啊,一年发了几万个批文,闭着眼发。你指望药监局认以前的烂账吗?旧产品想要再上,补充申请还真的按现在要求来,要不为什么说新3类4类的补充申请通过等同于一致性评价呢。
别犹豫了,肯定要重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4 11: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sunguoqing 发表于 2021-12-14 10:42
以前的批文按以前的标准发放,以前管的多松啊,一年发了几万个批文,闭着眼发。你指望药监局认以前的烂账吗 ...

那这不是相当于让老品种都重报一次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1-12-14 11: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申请没想象中那么难,临床不用做呀,补充资料,补充稳定性研究,补充参比,看品种的市场,有利润的大品种是值得搞的,关键要看公司层面战略,老品种太多,竞争激烈的,感觉进度干不过竞争对手的,就别搞了,把优势集中发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2-15 17: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3:5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