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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中写主要组成成分,是否有必要把主要成分在96孔板中排列组合写清楚,如下图片。根据这指导原则:【主要组成成分】1.对于产品中包含的试剂组分: (1)说明名称、数量及在反应体系中的比例或浓度,如果对于正确的操作很重要,应提供其生物学来源、活性及其他特性。 (2)对于多组分试剂盒,明确说明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是否可以互换。 (3)如盒中包含耗材,应列明耗材名称、数量等信息。如塑料滴管、封板膜、自封袋等。 2.对于产品中不包含,但对该试验必需的试剂组分,说明书中应列出此类试剂的名称、纯度,提供稀释或混合方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3.对于校准品和质控品: (1)说明主要组成成分及其生物学来源。 (2)注明校准品的定值及其溯源性。 (3)注明质控品的靶值范围。如靶值范围为批特异,可注明批特异,并附单独的靶值单。
该原则只 名称、数量及在反应体系中的比例或浓度,没体现出排列组合问题。因为一旦这样的排列组个备案成功后,形成型号后就固定了,后期客户要96人次的试剂盒,但排列组合稍微调整,又与备案不一致。 请问大家,是否在说明书写清楚每个组分的成分、浓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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