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133|回复: 15
收起左侧

[法律法规]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问答(一)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5-14 14: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问答(一)
发布日期:2021-05-13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问答(一)
  
  一、本规范何时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7日签发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第65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第一百三十四条,本规范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自规范发布至施行期间持有人和申办者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办者”)应当认真做好规范施行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学习和掌握规范的核心要义及具体内容,着手建立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并参照规范要求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三、规范有哪些特点
  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后首个关于药物警戒的配套文件,体现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坚持了药品风险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持有人和申办者的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并与国际药物警戒的最新发展接轨。
  
  四、新旧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如何衔接
  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制定,其他相关法规文件与规范不一致的,自规范正式施行之日起,按照规范的要求执行。
  
  五、关于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注册的问题
  根据公告要求,持有人应当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完成信息注册。对于已经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直接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中注册的,持有人无需重新注册;仍未注册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和产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在系统中更新。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问答(一).rar

3.34 KB, 下载次数: 2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5-14 15: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非常谢谢!!!赞赞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5-18 12: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楼主分享
最近正式稿出来后,我一直在关注药物警戒讨论会,里面也讨论了不少药物警戒相关问题
感兴趣的蒲友也可以关注一下 http://bopu.ren/kosdxjq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0 17: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非常谢谢!!!赞赞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5-24 13: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期会陆续更新有关药物警戒法规、药物警戒计划、风险信号评价等,敬请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0 08: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6-11 1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多关注法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2 13: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3-3 1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4 14: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7 13: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问答(二)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537299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12 14: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09: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帮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5-10 1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2 14: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6-2 15: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9 14:3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