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601|回复: 2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5-6 1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条例中“第二十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二)   制定上市后持续研究和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三)   依法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四)   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五)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境内企业法人应当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这个上市后持续研究具体是指的什么呢?请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5-6 1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附条件批复外,还有PTCA循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5-18 15: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s for shar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3: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