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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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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4 11:2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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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请问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可以用旧的检验报告吗,如首次注册时的注册检验报告,因为产品已经停产两年了,没有新生产的产品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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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4 11: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延续注册没有涉及要补充检验的,可以沿用首次注册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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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3:0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秩宁 发表于 2020-8-4 11:53
只要延续注册没有涉及要补充检验的,可以沿用首次注册检验报告

省局的咨询电话一直打不通,感谢老师您的解答,对我帮助很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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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8-4 13: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你上面的描述来看,有几个问题的喔:
1.“产品已经停产两年了” :按照《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重新生产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提前书面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2.如果产品的强制性执行标准已经修订或有增加新的强制性执行标准,需要提交产品能够达到新标准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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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4 16: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延续注册话 除非有新的强制性标准出台,否则就是用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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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4 17: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延续注册,如果不涉及要标准的更新,产品的更新,不需要提交检测报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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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8-5 09: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没变化你根本就不需要提交书面检测报告,声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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