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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条例》草案:诋毁、污蔑中医药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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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6-2 21: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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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点评

特拉普高兴的说 好,死得其所  发表于 2020-6-3 06:02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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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6-2 21: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鲁迅在棺材中怵怵发抖
http://m.kdnet.net/share-13125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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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2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算是诋毁、污蔑,不好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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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6-2 22: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点矫枉过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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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6-3 06: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兴来 发表于 2020-6-2 22:00
这有点矫枉过正了啊

矫枉必须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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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7: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疫情中中医表现的也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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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8: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法律当作武器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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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律师解读:并无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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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6-3 08: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候我们需要@红茶 大律师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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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8: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还需要人去诋毁吗?中医药人自己都把它毁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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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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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6-3 09: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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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6-3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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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6-3 11: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搞这种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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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中医药条例通过 禁止诋毁中医药条款被删除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84770711034187816&wfr=spider&for=pc
http://www.tcmer.com/Newscentre/tcmnes/202012/137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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