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一一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关于重量差异的问题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2-8-17 19: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O夢醉西樓ゞ☆ 发表于 2012-8-17 19:00
浸膏出多,應該不可能的事吧Z!

有时候会出多的,不是同一批药材,差异比较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2-8-17 19: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O夢醉西樓ゞ☆ 发表于 2012-8-17 19:01
在藥廠都是這樣的,只要含量可以達到規定的要求就會盡量多的壓一些素片出來....

这么做,其实不符合工艺规程
如果是中药口服液,一批药材的提取液要求配成3000支的液量,但是配成5000支,含量也是符合标准的,标准是大于XXX
中药片剂同理,而且制粒不好控制批重量,尽管工艺规程要求的是一批药材提取、浓缩、制粒、压片成多少片。规定片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2-8-17 19: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O夢醉西樓ゞ☆ 发表于 2012-8-17 19:04
還有就是一定不會讓含量超出那規定的要求,尤其是化藥,因為很多藥企都是改劑型的所以很多都不知臨床上的一 ...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中药制剂
中药制剂的含量要求一般是大于XXX就可以了,没有上限,只以药材量和成品数量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17 22: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8-17 19:13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中药制剂
中药制剂的含量要求一般是大于XXX就可以了,没有上限,只以药材量和成品数量规 ...

中藥的沒有上限但是企業為了產量會規定上限的呀!

点评

要看申报的工艺规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17 22: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2-8-17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O夢醉西樓ゞ☆ 发表于 2012-8-17 22:28
中藥的沒有上限但是企業為了產量會規定上限的呀!

要看申报的工艺规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17 22: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8-17 19:12
这么做,其实不符合工艺规程
如果是中药口服液,一批药材的提取液要求配成3000支的液量,但是配成5000支 ...

中藥不會以藥材提出的總量來計算,只會以浸膏當中的含固量來算的,所有藥片有含量規定的都會是這樣算的...同理不會說你這批藥材也不會說是可以多提多少浸膏的...一般工藝上規定都只會以含量達到標准就行,不會規定你這次投了多少中藥材就非得要出多少片子或是多少口服液,...因為中藥材每批次的含量都不同,不可能說可以做到每次的含固量都相同或是高於這些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17 22: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8-17 22:34
要看申报的工艺规程

工藝上不會規定的,沒有人會給自己做個鎖的!一般提倡的都是達到治療量就好!再說有些中藥超出治療量太多就不一定好,本身中藥就是以養為主,治療為輔的!現實當中我看到過有些老中醫為了別人能好的快點他就把那些中藥的量都加大一點,效果是好了,但有些病人長期生病過於體虛反而有點受不了....從這些看來中藥和西一樣還是會有一個量的規定的,只是做成片劑之後不怎麼明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8 10: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年,中成药的制剂工艺通常是“...,制成1000g丸或者1000片”,通常以辅料量来调节或者调节片重。因为,讲究的是每次服用量所含的生药量或者饮片量是恒定的,。但是,现在讲究的是把所有的都规定了,最好是提取物的量恒定,相对密度也恒定,指标成分的量也恒定。把化药的理念用在中药上,有些还是欠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18 21: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含量测定,更加注重的 是含量与标示量的一个比较,可以忽略片剂重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0 14: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均片重=20片总重量/20片     标示片重=每片的规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31 16:1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