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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药事] 美国原料药登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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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4-13 10: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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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20-4-13 11:26 编辑

各位高手,我们是医药研发企业,但是希望自己持有原料药的holder,所以想请教一下问题:
1.国内企业在美国进行原料药登记时,DMF holder和生产企业是否以为两个主体?同一个原料药能否有多个DMF holder一起申报?

2.在进行DMF登记时是否不需要通过美国当地代理?只有在进行药品列表和登记系统(DRLS)时才需要当地代理?

3.非原料药生产工厂作为DMF holder 需要具备哪些强制要求?还是说与中国的MAH许可要求基本差不多?
请各位高手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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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08: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请问有人解答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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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5 19: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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