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57|回复: 6
收起左侧

[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大家好,关于洁净区压缩空气终端过滤器的问题想请教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3-10 14: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同事们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下,1.在D级洁净区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压缩空气使用点中,如果更换了终端压缩空气过滤器的型号需要做使用点的验证吗,还是只要做完整性测试就好了。2.过滤器做完整性测试的时候是不是只要按照说明上的要求标准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3-10 15: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5.8 气体过滤验证:除了上述液体除菌过滤的验证,对于气体过滤的验证,过滤器使用者应首先评估过滤器生产商的验证文件是否已经能覆盖实际生产中的不同应用。应对气体过滤器的使用寿命以及更换频率进行评估。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过滤器完整性、外观、灭菌次数、工作的温度、使用点等。 更换过滤器型号会不会影响你的过滤器的以上的状态如灭菌次数,使用寿命,如果影响,你不做验证敢按照以前的型号标准套? 2完整性测试,按照滤器厂家说明书要求及标准操作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0-3-10 14: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做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3-10 15: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谁是你同事?
其次:
1、个人觉得不需要做验证,但是你们公司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说要做,你会听我的?我想说的是:请你们公司声音最大眼神最具杀伤力能拍板的人拍板。
2、第二个问题我没看太明白我感觉有点笼统,具体是啥标准?我指的是那些项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3-10 16: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草上飞 发表于 2020-3-10 15:14
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5.8 气体过滤验证:除了上述液体除菌过滤的验证,对于气体过滤的验证,过滤器使用 ...

多谢,多谢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3-10 16: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20130222 发表于 2020-3-10 15:32
首先谁是你同事?
其次:
1、个人觉得不需要做验证,但是你们公司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说要做,你会听我 ...

嘻嘻,同志,、同志好,嘻嘻
第二个就是说给过滤器做完整性测试的时候,是不是就按照厂家的说明书来做限度就可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18 15:17: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唐寅 发表于 2020-03-10 16:44
嘻嘻,同志,、同志好,嘻嘻
第二个就是说给过滤器做完整性测试的时候,是不是就按照厂家的说明书来做限度就可以啦?

第二个 按照厂家给的标准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0 09:1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