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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及饮片名称尚不能统一,何来规范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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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3 1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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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fd252386 于 2019-11-3 15:02 编辑

最近工作中和学习中被统一名称所困扰,有感而发,欢迎大家讨论指正:
1、在中药学教材中及饮片标准中名称不统一:本人在查看中药学教材中,发现如下内容“处方直接写药名,需调配清炒品,如紫苏子、莱菔子......”;在查看某省炮制规范时又有如下内容“写醋龟甲、龟甲、龟板、制(炙)龟甲均付醋龟甲”,本人没从事过中医临床、亦未在中药房工作过,不过由此可见,中药处方应该五花八门,但是中药饮片要符合GMP规范,需要防止混淆、差错的出现,因此每一种物料和产品应有固定的编码,固定的名称,固定的规格,然而中医临床处方名称书写不规范,医院用名与生产企业用名不统一,中药与中医何谈接轨????
2、国家标准名称不明确:举例2015版《中国药典》第124页地黄 药材名称是生品鲜品统一称为“地黄”还是生品叫“生地黄”鲜品叫“鲜地黄”?再看地黄饮片,饮片项下仅列出了生地黄的炮制方法及检查项目,鲜地黄呢?什么都没了,既然只有生地黄,那我们再看生地黄切制饮片名称应该是什么?根据凡例第十二条“正文中饮片炮制项为净制、切制的,其饮片名称或相关项目亦与药材相同。”药材名尚不明确,饮片名称....?...,再如杭菊,有的企业标注“菊花”有的标注“菊花(杭菊)”有的标注菊花(杭)”有的标注“菊花”然后规格内标注“杭菊”;青翘,有的标注“连翘”有的标注“青翘”等等。
  作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同一个产品每个客户要求标识名称不同,试问中药饮片企业该如何做,推掉客户??每个客户一套文件支持??亦或名称随意标注,管他记录和管理文件里怎么写??《中国药典》中把中药饮片定义为“处方药品”,首先药品就是特殊的商品了,处方药品那更是特殊中的特殊,然而实际情况呢??名称尚且管理不好,什么GMP\GSP\ICH\什么与世界接轨,我看统统也是假牙。
虽然自我感觉有点较真,但是质量工作不就是一个较真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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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9-11-4 08: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工作中,这种事确实很有误导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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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11-4 10: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确认有这回事。要是像制剂一样来个通用名就不会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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