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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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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吐槽王危险了】吐槽王会不会被哈三联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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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9: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08:48
吐槽王的背景决定了吐槽王绝对不会被一个小小的企业所威胁

放心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而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民法通则》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民法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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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9: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歪打正着 发表于 2018-7-5 18:58
@星辰碧落 快来看看!@大漠孤烟直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而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民法通则》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民法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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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0: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一阵风而已   红毛平安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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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三联的蒲友呢,到了你们为论坛做贡献的时候了,赶紧汇报你们最新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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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1: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像又错过了什么。。。。。。
我不是一个好浦友,。。。我必须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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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3: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戏连连,精彩不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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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3: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都看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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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3: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星皮蛋 发表于 2018-7-6 09:34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

水土不服就服你。

点评

果然大神们都好闲~  发表于 2018-8-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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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5: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大神们都好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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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5: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三联怎么了,谁能给我普及一下,我最近WiFi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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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16: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自己真是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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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16: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群众过来围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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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16: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星皮蛋 发表于 2018-7-6 09:34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

666 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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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16: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13:11
不仅你觉得,连我本人都觉得我会被抓

万一哪天你不在论坛活跃了 是不是意味着你被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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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7 07: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唯心者 发表于 2018-7-6 08:11
岳飞那句话叫啥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那个叫“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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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7 07: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星皮蛋 发表于 2018-7-6 09:34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

我墙都不扶,就扶你!!!赶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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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8 10: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08:50
吐槽王其实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人

我想大家从吐槽王的发言风格就能看出来,吐槽王其实没有固定 ...

蒲公英花了多少钱请一个团队来吐槽???蒲公英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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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8 21: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进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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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9 08: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被抓了,吐槽王就出名了。而且只是转发CFDA的,又不是爆什么内幕,也不是微博大V发出来的东西,闹大了顶多约个谈,蒲公英现在影响力还没有那么大呢,说多了好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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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脑子一点也不干净,还有人跪舔药界的崔永元?那个叫嚣着维权的人,就应该被禁言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2994&fromuid=287375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点评

当奴隶习惯了,你让他维权,他会觉得很可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7-1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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