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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吐槽王危险了】吐槽王会不会被哈三联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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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5 18: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歪打正着 于 2018-7-5 19:00 编辑

吐槽王与哈三联杠上了!
哈三联可是上市公司,吐槽王可能危险了。
如果吐槽王被哈三联举报,会不会被哈尔滨公安局抓起来呢?
大家都知道,才发生的鸿毛药酒抓医生的事件。
哈三联会不会这么干呢?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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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8: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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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闹不嫌事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7-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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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5 19: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吐槽王只是贴了CFDA的公告,又嘲讽了下参加蒲公英辩论的几个小队
又没说三联做的是毒药,怎么可能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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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那句话叫啥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7-6 08:11
嘲讽了下参加蒲公英辩论的几个小队,对人员攻击,很危险。  发表于 2018-7-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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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7-5 19: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鸿毛药酒抓医生,不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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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诽谤他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发表于 2018-7-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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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9: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Doitasyoulike 发表于 2018-7-5 19:02
吐槽王只是贴了CFDA的公告,又嘲讽了下参加蒲公英辩论的几个小队
又没说三联做的是毒药,怎么可能抓呢

侮辱了哈三联,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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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5 21: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定哈三联想出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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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21: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企业人员进行攻击,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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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7-6 07: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敢看,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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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先确认下吐槽王是不是哈三联的内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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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Doitasyoulike 发表于 2018-7-5 19:02
吐槽王只是贴了CFDA的公告,又嘲讽了下参加蒲公英辩论的几个小队
又没说三联做的是毒药,怎么可能抓呢

岳飞那句话叫啥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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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莫须有罪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7-1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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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难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个人与机构(单位)较量中,单位往往占优势。
“成功”了单位某些人得到维护企业的奖励,“失败”了单位损失某些领导不痛不痒处分一下;但是,对于个体来说不论成功与失败都得付出太多(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的官司),尤其失败了甚至付出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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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本来没啥事,结果因为你这个帖子就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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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正好,等吐槽王被抓,就可以详细了解吐槽王的背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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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8: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一吐槽王是哈三联请的水军呢
@星辰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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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0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08:50
吐槽王其实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人

我想大家从吐槽王的发言风格就能看出来,吐槽王其实没有固定 ...

坛里不能缺少吐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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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8: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08:50
吐槽王其实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人

我想大家从吐槽王的发言风格就能看出来,吐槽王其实没有固定 ...

加特林机关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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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9: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为啥
我觉得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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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6 09: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跨省追捕,这个不会再次上演吧,要提前给吐槽王一首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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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7-6 09: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被抓的话,刚好有机会可以看下吐槽王的真人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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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9: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碧落 发表于 2018-7-6 08:50
吐槽王其实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人

我想大家从吐槽王的发言风格就能看出来,吐槽王其实没有固定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拓展资料
一、诽谤罪的概念:

1、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步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4、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5、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散步的是虚假的事实;

6、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二、诽谤罪的认定: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他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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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服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7-6 16:22
既然如此,你们应该报警啊,而不是发帖啊  发表于 2018-7-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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