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886|回复: 5
收起左侧

新入坑的萌新关于新兽药注册申报的问题~大佬快来帮帮我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25 08: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初入兽药行业,感觉到处是坑,以下几个问题希望专家来帮帮我
1.同一种药物如磷酸替米考星可能会有多个新兽药证书,那么磷酸替米考星新兽药的监测期是按照第一个申报单位获得的证书计算还是每个新兽药证书分别计算(也就是每个申报单位的证书都有各自的监测期)呢?

2.假设我一个新兽药证书的联合申报单位多达10家。可以生产的只有3家,那剩余的7家在新兽药监测期过后是否这10个联合申报单位中的任何单位都能够将这个新兽药证书转让或者授权给别的生产厂家呢?
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中有授权或者转让,“授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4.新兽药过了监测期就变为普药了吗?过了监测期是不是所有兽药厂都可以报批准文号了?过了监测期别的厂家报批准文号是否也需要原研单位转让或者授权?
5.现在新兽药注册中的临床都需要GLP/GCP单位去做,现在有通过GLP/GCP认证的单位了吗?如果没有怎么做临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5-25 09: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问题是在侮辱真正的大佬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5-25 1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8-5-25 09:21
这种问题是在侮辱真正的大佬们

完全没有,只想大佬们给科普一下……感觉越是细微之处越有疑问。第二个问题是需要所有申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共同签订转让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8-5-25 12: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蒲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7 10: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GCP试验资质,有需要了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7 12: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4 05:2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