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316|回复: 10
收起左侧

[申报注册] 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9 08: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照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药用辅料由注册制改为与药品共同审评审批,并规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变更时,其生产企业应开展研究并及时通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掌握药包材、药用辅料变更情况,并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研究和评估,并按规定进行申报。

改革之后,药用辅料企业的内部变更程序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企业自己控制并通知药企。药用辅料企业应该开展哪些变更的研究、如何开展研究、需要向药企提供哪些研究资料,以便于药企对变更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就成为今后药用辅料变更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变更控制可以通过药用辅料企业与药企的商业合同或质量协议进行规范和约定,但是对于药用辅料变更的基础研究和初步评估还是应该达成共识。为此,我协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委托,起草了《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为药用辅料企业提供变更研究的基础研究思路和基本评估原则,另一方面也为药企开展药用辅料变更评估提供参考。

《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会员及各有关单位可于2018年3月31日前, 将意见或建议通过邮件反馈至国际药用辅料协会(中国)秘书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莞宸,电话 010-82212866-6005,邮箱 ipec-china@ccfdie.org

附件下载:

→[size=13.3333px][size=13.3333px]《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 IPEC中国征求意见稿 )》[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size=13.3333px]《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IPEC中国征求意见反馈表[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同期,《药包材变更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也在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请点击这里→[size=13.3333px]公开征求《药包材变更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

[size=13.3333px]国际药用辅料协会(中国)
2017年12月28日

http://www.ipec-china.org/info/cn/ipec-china-news/guide/View.aspx?nid=8958

药用辅料变更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153 KB, 下载次数: 278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 · 变更|主题: 49, 订阅: 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12-29 08: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了,无所适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9 09: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适从,太多了,眼花缭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9 09: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收藏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9 09: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9 1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12-29 1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唉!那啥,不扣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9 11: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2-12 0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29 10: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6-6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了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25 1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14:0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