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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讨论7:再注册申请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向国家局申报再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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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3 15: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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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3号发布的新的注册管理办法草案药品上市后第一百五十条  再注册申请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并要求限期补回,逾期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唉,这以后五年内没生产的批准文号真的保不住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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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7-11-3 15: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生产一批呗,能卖就卖不能卖过期销毁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卖完呀,保住文号还是可以的。

看了这一条,省局的地位又下降了一大截,彻底成摆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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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一批倒没啥,关键是再注册得要销售发票。。。这就难了。借蒲友的一句话。地方药监没什么事了,地方主要负责监管MAH、生产企业等;变更全部总局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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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15: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dcgxy1205 发表于 2017-11-3 15:30
那就生产一批呗,能卖就卖不能卖过期销毁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卖完呀,保住文号还是可以的。

看了这一 ...

生产一批倒没啥,关键是再注册得要销售发票。。。这就难了。借蒲友的一句话。地方药监没什么事了,地方主要负责监管MAH、生产企业等;变更全部总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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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2017年02月23日的那份《关于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难道落定呢??? 也就是说批文有效期期间未上市就不能再注册呢?? 具体的最终定稿文件是否有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2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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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1-3 17: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不生产的批准文号,犹如僵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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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6 14: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的,总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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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6-25 1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7-11-3 15:53
生产一批倒没啥,关键是再注册得要销售发票。。。这就难了。借蒲友的一句话。地方药监没什么事了,地方主 ...

那么2017年02月23日的那份《关于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难道落定呢???
也就是说批文有效期期间未上市就不能再注册呢??
具体的最终定稿文件是否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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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好象都还是在省局,出于地方保护的原因,还是给予再注册,只是把证书给你扣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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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6-25 16: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8-6-25 13:12
那么2017年02月23日的那份《关于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难道落定呢???
也就是说批文 ...

目前好象都还是在省局,出于地方保护的原因,还是给予再注册,只是把证书给你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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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证书干啥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2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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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6-25 1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8-6-25 16:17
目前好象都还是在省局,出于地方保护的原因,还是给予再注册,只是把证书给你扣着

扣证书干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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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生产不发呀,生产时申请现场检查后再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2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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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6-25 22: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8-6-25 18:01
扣证书干啥子??

没生产不发呀,生产时申请现场检查后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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