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市出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扶办法 最高可获6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发布人:亳州市局 | 来源:市局药化生产科 | 发布时间:2017-09-11 16:18:03
为抢抓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契机,扶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化学药品种和企业,推动亳州市药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日前,亳州市政府下发了《亳州市促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扶办法》(亳政秘〔2017〕181号),对我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行“重奖”。 该办法确定奖扶范围包括:本市企业已有的注册品种;本市企业通过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拟在亳州注册,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受理的品种;外地企业在我市建厂,将产品通过新药技术转让或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拟到我市注册,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受理的品种。 办法规定,对符合奖扶条件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的,由财政一次性给予600万元作为一致性评价科研经费补助等。 不仅如此,符合奖扶条件的一致性评价品种,属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的,还可叠加享受市政府关于促进药品技术转让、研发和培育的相关奖补扶持政策。 办法还规定,仿制药制剂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亳州注册生产,单品种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至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到100万不等的奖励,年度内同时上多个台阶的,给予累计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