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096|回复: 5
收起左侧

【蒲公英微信w+文章】某药企一年后,再次被收回 GMP 证书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7-3-13 20: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7-3-13 23:30 编辑

文章题目:某药企一年后,再次被收回 GMP 证书原文作者:了了.
整理:蒲公英

  2016年8月30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2号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七、五十一条规定,被收回《药品GMP证书》。


  第六条、第七条、第五十一条原文: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十一条 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该企业去年曾被收回GMP证书

  小编查询了CFDA网站的公告,该企业去年曾被收回GMP证书:

  2015年7月2日,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收回收GMP证书。

  2015年10月19日,现场检查整改符合要求,发回GMP证书。

  有蒲友在蒲公英论坛发帖说:该企业去年因质量负责人离职后举报被收回GMP证书,后来经整改被发回《药品GMP证书》,今年又被收证,原因还不清楚,真是命途多舛啊。

  以下是公告内容

浙江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2016年2号)

  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七、五十一条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附表:浙江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8EFB5959-EAF7-4F76-8262-3249D3333288.png

        蒲公英微信公众号“ouryaoinfo” 2016年共发布文章2345篇,总字数485万字,累计阅读近1100万人次,发布天数365天(全年共366天)。在蒲公英论坛各位蒲友的支持下,2016年蒲公英微信运营团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7向各位蒲友继续征稿,欢迎关注!

感谢上海凌致赞助发布并提供所有作者奖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13 2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思悔改,那就做死的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13 2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上海凌致赞助发布并提供所有作者奖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3-13 23: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而再,那么,还会再而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14 08: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乱所致,奇葩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20 0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办的干什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9 01:0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