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03|回复: 4
收起左侧

【蒲公英微信w+文章】恐慌,工艺核查或许引起药企新一轮的“造假”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7-3-8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文章题目:恐慌,工艺核查或许引起药企新一轮的“造假”
原文作者:张金巍

正文:

网上流传的关于“工艺核查”的小道消息在昨天终于被官方所证实,CFDA正式颁布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征求意见稿),尘埃落地,[url=]蒲公英[/url]论坛点评一片,怨声载道,朋友圈也被这条信息刷屏了。

      对于内容,我也没有仔细认真阅读,因为心里明白:读了也没用。况且,以我现在的阅读速度,已经跟不上法规颁布的速度了。而且意见提了似乎也没用?我相信,好的企业、规范的企业大有人在,但是我相信这对于80%以上的药企(或许80%这个数字都很保守)都会是一个坎,能不能过得去,关键还是得看国家的态度,对于本次运动会下多大的决心和力度。

      面对如此庞大的系统工程,要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到现在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别说工艺自查,对于很多公司,两个月时间内部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计划可能都是问题。企业的情况自己都清楚着呢,从业这么多年,真正有几个敢说自己没造过假?其实根本不用自查,企业自己都清楚工艺存在的问题,关键看能否有一个适合的通路,如何一起正视面对过去的“错”。

      想当初,一年可以批准1万个文号,如今,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在产品种生产工艺的研究验证、提交补充申请等相关工作,这是一个理论上就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工艺的变化,带来相关的质量标准变化、检验方法和标准变化、稳定性考察计划。。。。等一系列改变,很多药厂就是停产,全员奋战,也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另外一个问题,药企现在普遍人员缺乏,一方面还要满足日常生产,保障市场,另一方面还要应对各种各样的变化,数据完整性、计算机系统验证、一致性评价、工艺核查、飞行检查。。。。又怎么能够静下心来去好好的做研究验证呢。

      我认为,国家推行工艺核查是好事,但凡事要遵循客观规律,面对无法完成的事情,老板一声令下:必须完成。下面具体干活的还得跟老板交差,结果或许只能继续编造数据。药监审评部门要在30日之内完成技术审评,我们暂且不说是否具备审评能力,如果药企最后又是集中上报,集中审评,最终的结果,或许又是放水。工艺研究本来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事情,最终如果又搞成了“运动式”,或许给制药行业带来更多的顽疾,或许,又带来了新一轮的“造假”也说不定。

     很多人怨监管部门,说:我工艺不一致,备案又不备,变更又遥遥无期,让我们药企怎么办?的确,备案变更之难阻碍了药企的发展。但回过头来想:药企是第一责任人,当初还不是企业自己报的,与药监什么关系呢?最多是监管部门技术审评能力不足,批准了不合理的工艺。历史问题,是谁的错已经不重要了。关键在于能否正视面对,不要为了“面子”继续坚持错误。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我也最后提一个建议:

     现在很多药企备案,地方推到省、省推到国家。。。最后不了了之,企业继续做着“两套记录”。所以,不要着急做工艺核查,先放一放,完善统一明确各省监管部门的备案制度,让药企在“备案”这条路上能够流程畅通。备案之后,可以在监管下按照实际生产工艺生产,因为只有这样,药企才可以光明正大的不做“假记录”,才可以积累更多的数据,更多的研究,待企业认为时机成熟时候,给药企开一个口,按照研究积累的工艺如实申报,批准你,如再继续造假,格杀勿论。

     老问题没解决,又带来新问题,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愿工作落到实处,不要因为“恐慌”而带来新一轮的“造假”。

蒲公英微信公众号“ouryaoinfo” 2016年共发布文章2345篇,总字数485万字,累计阅读近1100万人次,发布天数365天(全年共366天)。在蒲公英论坛各位蒲友的支持下,2016年蒲公英微信运营团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7向各位蒲友继续征稿,欢迎关注!

感谢上海凌致赞助发布并提供所有作者奖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8 08: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暴要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8 08: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管好注册这道关,后患无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8 08: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落到实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3-8 09: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啦,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2 15: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