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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制剂允许重新加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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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5 1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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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产品允许重新加工吗,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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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0-5 2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cme 于 2011-10-5 20:54 编辑

首先要看什么剂型,粉针制剂产品除了外包装是不可以进行返工的
口服制剂,原则上是可以的,但也要看什么项目,不合格中间产品经过风险评估以后,对于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的,可以进行返工,返工后用原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也要用原来的,但对于超过效期的,不能做返工
大概思路是这样,具体要看你什么剂型,什么项目,一般包材上的事情可以,重新加工慎用,不允许进行重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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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0-5 20: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GMP: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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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0-6 08: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所以,只有原料药能重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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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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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0-6 08: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这句话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混合工序出来的中间产品,混合不均匀,可以经过评估进行重新加工,这可为不影响产品质量或影响较小,但是压片、包衣等类似工艺重新加工就可能多产品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总之,你把握住原则,不影响产品质量!国家局想严令禁止,可是类似混合工序又不可能禁止,所以后面有个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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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我概念混淆了,这是返工的理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6 13:35
你说的是返工的概念。 重新加工: 是指不合格的产品, 采用不同的工艺再做一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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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6 0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积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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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0-6 11: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0-6 08:41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 ...

你说的是返工的概念。

重新加工:
是指不合格的产品, 采用不同的工艺再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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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我概念搞混淆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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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0-6 11: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中行 发表于 2011-10-6 08:14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所以,只有原料药能重新加工。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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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0-6 13: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0-6 08:41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 ...

对的,我概念混淆了,这是返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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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0-6 1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ab 发表于 2011-10-6 11:56
你说的是返工的概念。

重新加工:

对的,我概念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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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7 19: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也曾发过贴子,不知放哪儿去啦!郁闷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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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7 19: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7 19:09
这个问题我也曾发过贴子,不知放哪儿去啦!郁闷死我啦~!

估计酒又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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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让你猜对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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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7 19: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板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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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7 19: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1-10-7 19:19
估计酒又喝多了

又让你猜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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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0-9 13: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制剂是不可以重新加工的,GMP培训时老师也反复强调了,只有原料药可以重新加工,不过工艺就改了,得评估哈,还要报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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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4: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经过评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影响较小,首先要看什么剂型,粉针制剂产品除了外包装是不可以进行返工的。
   口服制剂,原则上是可以的,但也要看什么项目,不合格中间产品经过风险评估以后,对于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的,可以进行返工,返工后用原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也要用原来的,但对于超过效期的,不能做返工。不能返工的还包括压片、包衣等工艺,这些工艺重新加工就可能对产品质量有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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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6: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主你懂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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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0-10 09: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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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1: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于风险评估来确定是否重新加工,和返工的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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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0-11 13: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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