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294|回复: 22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解读新版GMP对工艺规程的要求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6-6-12 14: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6-6-12 14:30 编辑

    药品质量是设计出来的,工艺规程就是药品设计和生产方法设计的结果,其作用在于保证商业化生产的药品批与批之间均尽可能与原设计相吻合。
与欧美国家常用的主生产指令(主生产和控制记录)管理方式不同,新版GMP延续了我国传统工艺文件的管理方式,采用工艺规程和空白批生产记录的方式,达到欧美DMF文件相似的效果。
  新版GMP对产品工艺规程的编制提出了整体原则性要求(见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指出其制定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强调了企业可依据产品的特性、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差异等因素,对同一产品不同生产批量建立各自批量条件下的工艺规程,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作要求。工艺规程经验证后方可实施。
  在第一百六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对工艺规程的文件变更控制: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当当工艺需要改进时应当视具体情况,必要时向药监部门申请重新注册,批准后方可对工艺规程进行修订;当其它非工艺变更导致工艺规程必须修订时,工艺规程的更改应当按企业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审核、批准。
  新版GMP对制剂的工艺规程编写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见第一百七十条)。在所制定的制剂工艺规程中特别注意:
  必须在制剂工艺规程的“所用原辅料清单”里,将生产过程中可能消失、不在成品中出现的,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物料(如用于非无菌或无菌液体制剂澄清、除热原的活性碳、固体制剂制粒时所用到的酒精等)也列入其中。
  在制剂工艺规程的“生产操作要求”中,要将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特定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予以明确,以防止发生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导致污染或交叉污染的 “随意变更”。如个别产尘量大的操作需在采用直排系统的操作间内进行,在工艺规程注明后不得挪作他用;生产设备不得随便更换;有特定温湿度要求的工艺操作必须达到要求,如需变更必须通过验证,甚至要向药监部门备案才行。
  在制剂工艺规程的“生产操作要求”中,要在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中将配料/投料前对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进行详细描述。
  在制剂工艺规程的“包装操作要求”中的包材“类型”是指包材的材质与包装形式(如铝塑板、PVC瓶装)
  另外,在制剂工艺规程中,还要对原辅料的用量是否需要折算及计算方法、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待包装产品的贮存要求、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复制品、中间控制的取样方法及标准等内容加以重点描述。
  总之,作为药品生产的最基本文件,产品工艺规程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内容描述详尽,工艺条件与参数与注册工艺及工艺验证结果相一致。
  注:因工作而疏于思考、探讨与交流,真是件很痛苦的事……,只能道声对不起!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2 14: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部分老产品拖累着整个药品行业的发展(研发缺乏,重复建设,低价竞标,药品提成),中成药更是举步维艰。缺少顶层设计,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2 14: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6-12 14: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充分验证和数据积累的基础上,写的越多越难控制,这不是给自己带紧箍咒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2 14: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的很详尽,易懂。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2 14: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决定工艺。。

点评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 不同的工艺决定着不同质量。 在原料药企业,企业往往就同一个产品有不同的工艺(不同的规格和质量),如注册工艺和非注册工艺,高规格和低规格,注册工艺满足注册市场和国家要求,非注册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2 15: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2 15: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
不同的工艺决定着不同质量。
在原料药企业,企业往往就同一个产品有不同的工艺(不同的规格和质量),如注册工艺和非注册工艺,高规格和低规格,注册工艺满足注册市场和国家要求,非注册工艺和不同规格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2 15: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 六 、 原 料 药 的 含 量 ( % ) ,除 另 有 注 明 者 外 , 均 按 重 量 计 。 如 规 定 上 限 为 1 0 0 % 以 上 时 , 系 指 用 本药 典 规 定 的 分 析 方 法 测 定 时 可 能 达 到 的 数 值 , 它 为 药 典 规 定 的 限 度 或 允 许 偏 差 , 并 非 真 实 含 有 量 ; 如 未 规
定 上 限 时 , 系 指 不 超 过 1 0 1. 0 % 。
制 剂 的 含 量 限 度 范 围 , 系 根 据 主 药 含 量 的 多 少 、 测 定 方 法 误 差 、 生 产 过 程 不 可 避 免 偏 差 和 贮 存 期 间 可能 产 生 降 解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而 制 定 的 , 生 产 中 应 按 标 示 量 1 0 0 % 投 料 。 如 已 知 某 一 成 分 在 生 产 或 贮 存 期 间 含量 会 降 低 , 生 产 时 可 适 当 增 加 投 料 量 , 以 保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含 量 能 符 合 规

这是药典4部的原话,可以增加投料量,就是说可以不按照注册工艺的标准投量,也就是说按照注册工艺的标准投量生产出的产品含量是不合格的。怎么解释啊

点评

如 已 知 某 一 成 分 在 生 产 或 贮 存 期 间 含量 会 降 低 , 生 产 时 可 适 当 增 加 投 料 量 , 以 保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含 量 能 符 合 规,对于这一条的处理,通常按折干折纯投料处理,不会改变原处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2 15: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2 15: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吸 发表于 2016-6-12 15:33
二 + 六 、 原 料 药 的 含 量 ( % ) ,除 另 有 注 明 者 外 , 均 按 重 量 计 。 如 规 定 上 限 为 1 ...

如 已 知 某 一 成 分 在 生 产 或 贮 存 期 间 含量 会 降 低 , 生 产 时 可 适 当 增 加 投 料 量 , 以 保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含 量 能 符 合 规,对于这一条的处理,通常按折干折纯投料处理,不会改变原处方

点评

我的理解是注册的时候应该也是按干折纯投料处理的吧,不然这个投料就乱了。这个法规表面上是允许厂家多投料保障产品含量和质量,其实隐含的是否定了注册与实际投料一致性的根本原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2 16: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2 16: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6-6-12 15:48
如 已 知 某 一 成 分 在 生 产 或 贮 存 期 间 含量 会 降 低 , 生 产 时 可 适 当 增 加 投 料 量 ,  ...

我的理解是注册的时候应该也是按干折纯投料处理的吧,不然这个投料就乱了。这个法规表面上是允许厂家多投料保障产品含量和质量,其实隐含的是否定了注册与实际投料一致性的根本原则。

点评

在注册未说明的情况下,通常是不扣除杂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2 17: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2 17: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吸 发表于 2016-6-12 16:19
我的理解是注册的时候应该也是按干折纯投料处理的吧,不然这个投料就乱了。这个法规表面上是允许厂家多投 ...

在注册未说明的情况下,通常是不扣除杂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2 19: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3 09: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现在对于工艺规程及生产记录的要求还是有从严空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6-13 10: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药品生产的最基本文件,产品工艺规程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内容描述详尽,工艺条件与参数与注册工艺及工艺验证结果相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3 16: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4 1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药复方制剂中,西药部分必须折纯后投料吗?工艺规程中要规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08: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吸 发表于 2016-6-12 15:33
二 + 六 、 原 料 药 的 含 量 ( % ) ,除 另 有 注 明 者 外 , 均 按 重 量 计 。 如 规 定 上 限 为 1 ...

不应该这么理解吧?可以增加投料量,但你注册工艺必须说明吧,不然就不合规,药典与注册工艺无关联吧,注册是企业自己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8 16: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2 1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益了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23 15: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1 13: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