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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药品“生产日期”如何制订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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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1: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制定生产日期:固体制剂是颗粒的总混日期
                          液体制剂是定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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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6 13: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混合物与产品没有区别,那么他们的物理化学性质也接近了,所以应该是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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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6 15: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探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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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是魔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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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5: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phage 发表于 2011-9-26 15:06
深入探讨了一把。。

细节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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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5: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也是从从制配制日期开始确定生产日期,开具生产指令同时确定“批号”及“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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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7 14: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是以混合日期定为生产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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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6: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混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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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9-28 08: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产品比如片剂产品都是根据制粒时间确定批号,一个批号走下来,其实是物料进入制剂生产就确定批号的。
这样比总混提前了一个或几个工序!其实时间相差不大,到总混工序最多不会超过一天,这样整个制剂工序都是一个批号走下来也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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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08: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是陈年乱谷子的问题了;

我以前在GMP论坛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看看大家的讨论,都没有切入到关键点。

生产日期一定是和有效期或复验期紧密相连的,不要单纯的考虑生产的情况,如果只考虑生产情况,一个产品可能生产十几天甚至个把月,怎么来定产品的生产日期。

对于药品而言,最关键的是有效期或是复验期,大家真正关注的是在使用前这个药品是否还有效。所以生产日期的制定主要要考虑有效期。由于有效期一般是按月算得,所以涉及到跨月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日期就要特别小心。

那么如何制定生产日期呢,这里大家也提到了液体制剂定配剂日期,固体制剂定混合日期。就是考虑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效期最为合适的原理。对于合成的原料药来说,比较简单,生产日期可以定为提纯出来的日期。对于制剂产品而言,生产日期最好定为在形成制剂成分的日期之前。比如液体制剂是1月31日配剂的,原则上讲生产日期要定在1月31日前,而不能定在2月份,如果定在了2月,实际是将有效期向后延长了一个月,这个相比定在1月份会存在诸多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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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万说得有道理,有效期的制定是经过长期稳定性考察,并留有相当余地的,有效期的确定,并不会精确到天,甚至月的.这一点做过新药研发的人更清楚。 在药物研发时,药物研发人员基于末评估药物初始含量或杂质水平的批间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9 11:05
老万说得有道理,有效期的制定是经过长期稳定性考察,并留有相当余地的,有效期的确定,并不会精确到天,甚至月的.这一点做过新药研发的人更清楚。 在药物研发时,药物研发人员基于末评估药物初始含量或杂质水平的批间变   发表于 2011-9-29 11:05
谢总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启示我们去思考如何确定生产日期,是一个新的视角。 有一个疑问,如何理解“对于制剂产品而言,生产日期最好定为在形成制剂成分的日期之前。”比如中成药制剂呢?他的成份应该理解在什么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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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1-9-29 08: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永 发表于 2011-9-29 08:00
这个问题是陈年乱谷子的问题了;

我以前在GMP论坛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看看大家的讨论,都没有切入到关键 ...

谢总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启示我们去思考如何确定生产日期,是一个新的视角。

有一个疑问,如何理解“对于制剂产品而言,生产日期最好定为在形成制剂成分的日期之前。”比如中成药制剂呢?他的成份应该理解在什么地方形成的?

其次,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制定有效期应该说是相对的、保守的,相信在适宜的贮藏条件下,不一定超过一个月马上就失效甚至导致用药安全,如果是这样,国家一定会明确生产日期的制定方式。

所以,就生产日期来我,我觉得大可不必为多一个月,少一个月假想的风险而大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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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08: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谢永 于 2011-9-29 08:52 编辑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9-29 08:40
谢总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启示我们去思考如何确定生产日期,是一个新的视角。

有一个疑问,如何理解“对 ...


这个就是我们现在企业面临的问题,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定生产日期,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依据,又觉得这个好像没什么意义。

最近常听别人说国内的制药企业对质量的重视还不如食品企业,现在回想一下,的确如此。我们在微生物控制方面和在这里提到的在生产日期的把握方面感觉就是不如食品行业。我以前经常买酸奶,酸奶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都是到具体的某一天的,而我们目前的药品却还是按月算的。按道理过了一天有效期的酸奶即时喝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顶多也就拉拉肚子,我们的药品会怎么样呢?只有大家亲自去试过才知道。
要是我来用,现在的药品在有效期到前三个月我才放心。这种大而化之的有效期的制定方式本来就是不太合理的。要进步就得打破现有的思维和观念,制药行业已经落后了。

点评

谢总果然是高手,句句真知灼见,以前在GMP论坛就久仰您的大名,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向您学习和请教 就生产日期如何制定,在行业内的确是个比较参差不齐,主要就是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包括GMP在内,似乎怎么理解都有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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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1-9-29 09: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总也不能妄自菲薄嘛

制药行业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我们每一位实践者共同努力才行的,一蹴而且容易犯盲目冒进

如果说现在国内的制药行业不如食品行业,我相信没人会答应,当然不能用田忌赛马的方式来进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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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09: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从配料开始就算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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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永 发表于 2011-9-29 08:50
这个就是我们现在企业面临的问题,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定生产日期,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依据,又觉得这个好 ...

谢总果然是高手,句句真知灼见,以前在GMP论坛就久仰您的大名,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向您学习和请教
就生产日期如何制定,在行业内的确是个比较参差不齐,主要就是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包括GMP在内,似乎怎么理解都有道理,有些话可能读一下英文的参考,会更有借鉴意义。在中国目前认证,似乎对于固体制剂来说,专家普遍认可接受的就是总混开始定位为生产日期。
     但我参加一次研讨会上,也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认为对我来说最有借鉴的一句话就是“生产日期应该从你的产品性能即将发生变化的那一刻开始”
     所以我觉得是不是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以目前的状况)
     1、如果您买的是原料,作为固体制剂,建议从总混那一刻开始;
     2、如果您是从药材提取,作为固体制剂,建议从投料那一刻开始;
     希望得到您的指点~~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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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10: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关于食品和药品的说法,补充几句,如果做药品的人说药品的控制不如食品,而他还在药品行业做着,我觉得真是莫大的悲哀。药品和食品都有标准高低的企业,不能一概而论。从微生物来说,有的人说食品更严格,我觉得也是有必要,毕竟受用人群范围不同,食品天天吃,药品偶尔吃。但实际上,药品必须要严格于食品,因为这还有一种社会责任,百姓的健康和安全掌握在你的手中,除了微生物,还有其他指标呢,关键是一种意识,有了意识,做什么都能好,如果没有了这个意识,不管在药品还是食品,都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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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几句与该论题无关的话. 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其核心是对受益-风险比的分析.即为治疗某种疾病而摄入一种药品的受益应当超过该药带来的风险.应以此来判别有没有必要承担一些风险. 实施风险管理的目的,我个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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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1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9-29 09:04
谢总也不能妄自菲薄嘛

制药行业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我们每一位实践者共同努力才行的,一蹴而且容易犯 ...

我开始听别人给我说国内的制药行业不如食品行业时,我的心情可能跟你也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给我举了几个例子后,我就没有太多的驳斥他们这个观念的理由了。

举一个例子,食品行业很早就有HACCP了,而我们制药行业现在才引入风险管理的概念,并且还有很多企业觉得风险管理就是国家强加给我们企业的一件事情,没有多大意义。

我现在觉得我们的制药行业可能跟很多都是发源于化工企业或者以前的老药店,基础比较薄弱。与其他行业的差距主要还是在观念上,而不是在技术层面或者企业实力上。

勇于改变观念是我们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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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1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tcme 发表于 2011-9-29 10:29
谢总果然是高手,句句真知灼见,以前在GMP论坛就久仰您的大名,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向您学习和请教
就生产日 ...

“生产日期应该从你的产品性能即将发生变化的那一刻开始”,是一种比较准确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只告诉了因果关系中的果,原因是什么?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有效期,有效期到了产品性能又发生改变了,所以有效期就是从产品性能发生变化,成为我们能够使用的产品时,到产品性能再次发生变化称为我们不再能使用的产品这个区间。生产日期是这个区间的起点,失效日期是这个区间的终点。

风险管理是一种因果管理,主要就是要解决此类问题。

从生产日期的制定来讲,生产日期可以算是一种因,实效日期则是一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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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讲的话还是有一定高度的,俺是个初入行者,还需要好好向您请教啊,这些话我的慢慢消化琢磨琢磨,有问题再向您请教~~希望您常来论坛逛逛啊,给我们回答回答疑难问题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9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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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1: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永 发表于 2011-9-29 08:00
这个问题是陈年乱谷子的问题了;

我以前在GMP论坛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看看大家的讨论,都没有切入到关键 ...

老万说得有道理,有效期的制定是经过长期稳定性考察,并留有相当余地的,有效期的确定,并不会精确到天,甚至月的.这一点做过新药研发的人更清楚。
在药物研发时,药物研发人员基于末评估药物初始含量或杂质水平的批间变异程度对有效期的影响,也会考虑一些可能影响药物质量和安全的因素,如考虑销售地区高温、高湿、强光等特殊气候环境对稳定性的影响,为增加产品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保证系数,在确定有效期时,均会给药物有效期预留出足够的时间边界。
如长期试验进行了30个月,各项指标仍符合规定,不成文的习惯性做法是,最终确定药物有效期为24个月,即留出半年的余地。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药物有效期内的质量。
但是目前,
药品生产企业基于商业的需要,通常希望将有效期定的时间长一些。有些企业通过递交补充申请的方式来延长产品有效期(SFDA竟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批谁延长有效期)。其实,这样做风险很大,若真得在延长有效期后的有效期内出了事,企业倒闭也不是最严重的结局。
学术问题,纯属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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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1: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tcme 发表于 2011-9-29 10:32
还有关于食品和药品的说法,补充几句,如果做药品的人说药品的控制不如食品,而他还在药品行业做着,我觉得 ...

讲几句与该论题无关的话.
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其核心是对受益-风险比的分析.即为治疗某种疾病而摄入一种药品的受益应当超过该药带来的风险.应以此来判别有没有必要承担一些风险.
实施风险管理的目的,我个人认为,就是要确保做到:尽管客观的危险性很大,但实际承受的风险较小.
我国整体质量意识及管理方式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是有目共睹的事,也正是需要我们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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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9 12: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永 发表于 2011-9-29 10:51
“生产日期应该从你的产品性能即将发生变化的那一刻开始”,是一种比较准确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只告诉了 ...

专家,您讲的话还是有一定高度的,俺是个初入行者,还需要好好向您请教啊,这些话我的慢慢消化琢磨琢磨,有问题再向您请教~~希望您常来论坛逛逛啊,给我们回答回答疑难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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