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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化] 电子监管码,中国百强药品零售连锁纷纷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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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08: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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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29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声明以来,事件又持续发酵,2月1日-2日,行业内一些百强连锁也相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电子监管码的声明:

声明的内容与此前三大佬发布的联合声明(点击查看相关文章)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声明主体做了相应修改:“作为上市企业”改为“作为百强连锁药店企业”,“我们三家公司”改为“我司”。其实仔细研究这份声明,再结合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总裁赵飚在博客中发表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伤害的是规范企业》一文中的观点,不难看出药店对于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事的态度:
1、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中国的药品行业需要的是一套公正、合理、合法、高效和务实的电子监管系统;
2、反对现有的电子监管码、反对阿里健康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运维,并不是反对电子药品监管、电子追溯;
3、对于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为本身不予评价,但是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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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09: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经营的人确比做生产的人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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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2-3 08: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哈,这是对2015年种种压迫,在2016年打响的反抗第一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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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2-3 08: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加强对GSP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看看他们是否认真执行电子监管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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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08: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反对的是第二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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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08: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嘉已回我佛如来处听经了,大家可以划拉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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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08: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点很重要啊 值得人去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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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2-3 08: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码好处太少了,所以经营企业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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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2-3 0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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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有多少人在药店买药刷医保,有多少人刷完医保,可单子上打的药品名称和你购买的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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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1: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吧,事情越辩越明,是一种持续进步的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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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2: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习总在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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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5: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即使收回国家管理,还不是一样有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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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4: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283612040 发表于 2016-2-3 15:56
哈哈。。。。即使收回国家管理,还不是一样有监管码

请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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