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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关于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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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6 20: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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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灰份还有酸灰设计的模板在一张纸上。例如我要写总灰份的记录,药典规定这个品种只做总灰,那么酸灰的那部分能不能用笔划掉?还是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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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6 20: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一个品种一个检验记录,检验项目根据质量标准定,所以就不存在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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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2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两种方案,一就是更改记录模板,二就是是适用性宽的话可以把用不到的记录不分N/A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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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6 22: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设计的是一份综合记录,文件中应规定书写方式,可以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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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27 00: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通用记录,那么在记录管理规程上规定,不适用的栏目划线或者填写“N/A"就行了,那么楼主这种情况,就根据规定在酸灰项打上划线或者填写“N/A”,表示不适用。
总之,这种问题,只有在检查过程中才会发现,发现的时候会让你解释并提供证明,那么你如此解释并把记录管理规程拿给检查组看,就pas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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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27 08: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曙光说的做就没有问题
或者你的总灰一个记录,酸灰一个记录
按照你说的也没有问题,直接划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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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27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呀,我们是按品种建立检验记录,所以不存在你说的问题,你们也可以做两份空白记录呀,分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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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7 09: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规定记录咋填写就咋样。如果没有,尽量分开品种出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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