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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原创】药企GMP质量管理¬—CAPA高效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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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21 17: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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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彩蝶嘭嘭 于 2015-11-21 17:49 编辑

    企业质量管理中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CAPA)是对各种事件\项目,如偏差、投诉、召回、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异常等情况,进行调查后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时消除不符合及潜在的不符合因素,防止复发和预防发生其他不符合事件。及时纠正与提前预防并重,CAPA控制管理与偏差处理及变更控制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共同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实现持续改进。
   
    由于CAPA的事件\项目要素来源十分广泛,且在这些事件\项目处理中承担瞻前顾后的关键作用CAPA与它们之间的关联处理方式,以及CAPA处理是否及时十分重要。若CAPA不能及时评估和处理,仍存在的隐患会使问题再次发生或带来新的质量问题,使问题复杂化。而且一旦CAPA处理耽误时机超了时限,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从头梳理恢复现场情景,再往下执行计划,这样容易出现应付了事走形式,未全面考察实施情况就补记录,不能有效评估结果的现象,导致CAPA最后成了大多数不符合事项专门“擦屁股”的工具。

    通常有两种方式将CAPA与这些事件\项目关联起来,如:

    第一种方式是将每个事件\项目与各自的CAPA一块管理,每一个事件\项目调查处理表各自记录完整的调查及CAPA信息。这样做可以在一份事件\项目表格上看到所有处理记录,但这种方式处理周期往往较长,容易超时限,且不利于集中分析讨论高效管理。

    第二种方式是将CAPA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集中统一处理、评估跟踪、关闭,通过唯一识别编号与事件\项目关联起来,这些不同来源的事件\项目前期调查内容,与其后续的CAPA分成两个独立的阶段管理。这样做比较灵活全面,能多角度评估CAPA,更容易向领导提供关于所有CAPA 的全面信息,进行整体性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但此种方式在传递过程中信息可能丢失或错误传递,且检查审核时,需要把两个阶段的所有文件汇总起来才能获得该CAPA与对应事件\项目完整的信息。但目前这种方式运用的比较普遍。

    应此,可综合考虑二种处理方式,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手段,克服评估不及时、易拖延、相关项目难关联、未及时提醒,执行效率低、跟踪效果评估不到位、不便于汇总分析回顾等难点。让CAPA控制管理摘掉“擦屁股”工具的帽子,真正做到可控和持续改进。

     
        
    上图表示:CAPA实施信息化跟踪处理表单,实现高效提醒催办,结果记录全面汇总

    企业应根据自身人员、产品规模大小、组织架构、总体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合适的CAPA与各事件\项目的关联处理方式。不论企业采用以上哪种方式,都应明确描述其架构,定义处理流程,规定相应职责。具体包括:如何识别及启动CAPA 程序、如何评估,制定计划和执行、职责分配、任务跟踪、CAPA实施有效性评估,谁来关闭,如何收集管理记录CAPA 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设定完成时限,及时向上级汇报等,目的是有利于CAPA和各事件\项目的真正有效控制运行和统计分析,简化高效持续改进,并贯穿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使人们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不断得到加强。
说明: 本文于蒲公英论坛与彩蝶软件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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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1-21 19: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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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21 1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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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1-22 00: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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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22 09: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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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1-22 11: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思路清晰,方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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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5: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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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09: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实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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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08: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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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1 09: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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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6-14 13: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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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3: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正在学习CAPA,可以借鉴一下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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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8-22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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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12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正在学习,思路清晰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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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9 16: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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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3 08: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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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7-31 10: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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