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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7 15: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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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做新药注册,化学药国内首仿,注册检验时标准品如何提供呢?我看了广东省药检所注册检验需知上说提供“如未能提供经中检所标定的物质,可以提供工作对照,但须附相应的工作对照分析单、标定前原料的报告书及对药检所免责标准品质量的说明函。”,是否需要找省所标定工作标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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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8-17 15: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自己标定呀,但是如果请省所标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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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17 15: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省所一般也没有那个能力
自己标定
或者采购主流国家进口对照品
例如USP、EP、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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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5: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自制对照品,可自行标定,并附对照品说明、标准、结构确证、合成路线、标定报告(结果)等资料。
同时应有相应的标定记录、图谱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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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7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如果这个药品在任何国家都没有上药典,我没地方买到法定对照品,自己如何标定工作对照品。最好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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