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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 【转帖】四问——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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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9-18 21: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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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提了十余年的“医药分开”话题,最近又一次被热议。知情人士透露,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9月4日召开的七届四次会长会议上了解到,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原巡视员温再兴在会上表示:有关“医药分开”的文件,已经到达国务院,等总理签发。该工作由商务部主推,医改办支持,个别部门仍有保留意见......对此,我想提几个问题:
1. 医药分开具体怎么分?是彻底分家?还是分开管理?如果彻底分开,医药不办药房。大夫诊断以后,患者或其家属到外面药房去买药,再回来治疗,这样不是将医疗链条切成了几段?如果在此过程中,没有治疗所需药品怎么办?由此延误治疗谁的责任?发生药疗纠纷后,是医师责任?还是药品质量问题?患者该找谁?如果是部分分开(允许医院保留住院药房),可能会促使住院病人激增。如此一来,“医药分开”不是一句空话吗?到头来,只怕是“看病贵”没解决,“看病难”更甚。
2. 医药分开后真的能“切断医院与药品经营的利益链条”吗?药品首先是商品,具有商品的基本属性——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药品经销商并不因为医药分开而取消营销的费用,医药分开后如果还有医生与药店老板或药品销售公司配合,通过开“大处方”、高价药拿回扣更容易,从技术上说这不是一件难事,因为这种情况在有些地方已经存在了。另外,一些廉价的药品药厂可以不生产、药店可以不经营、医师可以不选用。且这些低价药没有供应的状况已经愈演愈烈,现在医药没有分开,医院还在极力想办法阻止这类药品采购,药品经营商为了维护市场也在根据医院需求积极想办法供应。医药分开后,彼此没有了依存关系,廉价药消失得会更快,更彻底,结果损害的还是广大民众。
3. 为什么上上下下一直局限在医院的层面来讨论药价问题呢?是不懂商品流通,还是故意回避某些话。可以厘一厘:药品是医院生产的吗?价格是医院制定的吗? 古时候的人治水,都知道“深淘滩、低作堰”,而在高度文明的今天,却如此低智呢?香烟、白酒、燃油的价格有人管,有机制管。而且管理到全国统一价。为什么药品就不能呢?锅里汤沸出来了,最有效的止沸方法,应该是“釜底抽薪”,非“扬汤止沸”。
4. 医药分开后医疗质量如何管理?药物治疗是医院临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医疗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医药分开后药师脱离了临床,其职能就是买卖药品,创造经济效益。这样就会使医院刚刚起步的临床药学服务工作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医院药师为病人提供全方位药学技术服务的责任也没有了,受害的还是患者。另外,医药分开之后,一些严格需要监管的药品的使用管理问题也不可忽视:例如: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医用**等管理,在医药分开后可能会失去控制。因为依靠目前社会药房来承担这些药品管理任务完全是天方夜谈。
本人一介草民,实属井底之蛙,所观有限。或许对在“医药分开”之全貌不知,纯粹是一番“瞎人摸象”的鼓噪。在此妄论国家改革之策,实在罪该万死。不过本人认为:有疑虑还是说出来好,才是有国家公民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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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8 23: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不解决,怎么样也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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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18 2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很犀利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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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18 23: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药分开,旧话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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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08: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总把“为人民服务”当做口号来喊,应该付诸于实践,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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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19 08: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会有办法治患者的。等着挨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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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8: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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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8: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人能做好 楼主P民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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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08: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釜底抽薪”,非“扬汤止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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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09: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的非典就可以迅速控制,医药真的管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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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9: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和药品的利益链条国家的政策一出就会断裂。但是医生个体与药品的利益链条才是顽固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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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0: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药利益链条不砍断,分不分家,只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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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3: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来搞去,是解决看病的问题,最终行不行这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别的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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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7: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药分开”如何分?关键要老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其他都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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