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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豫北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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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从CFDA严正声明看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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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4-25 08: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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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4-25 08: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bruce2020 发表于 2014-4-25 08:04
协会都是为了赚钱的,请那么多的老师,便宜了他们该喝西北风了,哈哈

关键是这些协会没有送银子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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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点上了  发表于 2014-4-2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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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4-25 08: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潘晓明 发表于 2014-4-25 08:21
假如一个城管局雇佣几个人去清理现场杂货,而且每次清理现场杂货的都是这几个人,但是他们只是清理现场杂 ...

有证据的话就可以举报了,或者法院起诉。没证据就吃哑巴亏阿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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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8: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我局严正声明:
  一、“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没有获得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也就是说着个网站不是CFDA的,说明了就行了,知道了。但是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一说法就觉得CFDA是强人所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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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5 09: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说 这名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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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5 09: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责声明,不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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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培训不是大把吗?培训的、卖书的都动不动让人听成是药监局的,喜欢沾点边。真正的药监局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办多点惠民的事,便宜一点,普遍提高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意识,这样就没什么人去参加那些贵的编外培训了。我有一次参加过非药监局举办的培训,说有***(药监局的顾问、GMP的编制人之一)的培训,结果安排的时间非常短,也没有讲很多实质性的内容,有点坑爹的感觉,后面就很少去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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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举办的班,一般都是几百人,闹哄哄,效果好吗?  发表于 2014-4-25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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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07: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看看国家局培训中心的恶心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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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07: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看看国家局培训中心的恶心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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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他们敢不打“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这种名头么, 给人误认为是国家局的人,出来恶心人,钱你们收,骂名国家局  发表于 2014-4-26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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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08: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yinling 于 2014-4-26 08:17 编辑

听了他们几次课,感觉非常一般般
主持人也时不时的暗示自己就是国家局的人
对于这种欺诈行为
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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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老是也是吴军、钱应璞、顿欣、丁德海等人啊 怎么这些人给国家局讲课,大家都认为好,给这个网站讲课,就一般般了呢?  发表于 2014-4-2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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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08: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他们敢不打“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这种名头么,
给人误认为是国家局的人,出来恶心人,钱你们收,骂名国家局
有本事就打XXX民营GMP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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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国家局怎么被骂名了?这个监管网办的培训,和国家局有一毛关系吗? 是你自己糊涂吧?  发表于 2014-4-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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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08: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北风云 发表于 2014-4-24 17:57
本人无门不派,看天下不平之事,就要发布严正声明。。。

正义之士,正义之言。
可惜这个社会,您这样敢于直言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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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08: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着这个名字去培训,这不明摆着再忽悠人嘛,谁看到这样的信息部首先联想到是药监局组织的,培训方会告诉你我这是个人行为,与药监局无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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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本来就不是国家局办的培训,是你自己胡思乱想。。。  发表于 2014-4-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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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狗,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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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14-4-2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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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10: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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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0: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t9t1 发表于 2014-4-24 19:22
没有获得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不晓得其它机构是否也办理了这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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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11: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是没有错,打着别人的旗号培训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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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1: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就参加过被“严正声明”的这个网站及其他非国家局的培训,我还很负责任的说,他们所办的培训班从质量上尤其是服务上就是比国家局的要好得多,我个人认为,培训应该是市场行为。不能参加国家局就好,不参加就违法了。
拿国家公器,当私人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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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是垄断行为,不合理,必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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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3: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是市场行为,但这家培训机构的名字太误导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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