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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系统] 文件定稿、执行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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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 09: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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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joy 于 2014-3-2 13:18 编辑

一种观点:定了文件就不折不扣的执行,不确定的不要写入文件;
再一观点:定文件兼顾法规与执行力,实际操作时根据情况适当通融,以“方便”为先、利人利己。
道理都在关键看做法,诸位根据自己身边的情况说说观点。

补充:很多时候分歧不在文件执行与否,而在文件由谁来执行,也就是职责划分问题,弹性最大的区间,想做好想皆大欢喜,怎么搞……

再一点吐槽,文件规定成品取样QA负责,原辅料、纯化水取样QC负责。于是,某领导说了,但凡用到成品,就请QA去取,因为文件规定了,不用管取来是做什么用的,甚而连分装都要求QA来做……再于是我反驳,文件同样规定了,原辅料取样QC负责,按照领导的意思,不用管取来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车间领料的时候不是QC取的呢?为什么在车间的原辅料有质量疑问想检测的时候您又要QA顺手帮忙了呢?

很多时候并不是文件执行不了,只是自己不想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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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 09: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了文件就不折不扣的执行,不确定的不要写入文件;比较务实,能操作,一些辅助记录检查时能拿出来
第二个观点,比较全面,做不到的,辅助记录拿不出来,也不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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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 10: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在制定文件之前就要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方便”的就“方便”,但是一旦定了文件,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如果文件定了在执行上打折,还不如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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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此观点、  发表于 2014-3-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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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2 10: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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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0:01
我感觉在制定文件之前就要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方便”的就“方便”,但是一旦定了文件,就要不折不 ...

实际中遇到太多这样的情况:因为XX原因文件这么定了,但是执行的时候无法做到,这个时候想要返回去修订文件也不可行,肿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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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 发表于 2014-3-2 09:42
定了文件就不折不扣的执行,不确定的不要写入文件;比较务实,能操作,一些辅助记录检查时能拿出来
第二个 ...

一个不能无视的点:定文件的时候并不确定能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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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时文件不可能一步到位,执行前,文件要培训,不适合可以再修订。  发表于 2014-3-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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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4-3-2 10:09
百家争鸣

另外一个意思就是自说自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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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 10: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Enjoy 发表于 2014-3-2 10:13
一个不能无视的点:定文件的时候并不确定能不能做到……

所以才要不停的修订文件么,很多文件全是做了之后才知道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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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0:16
所以才要不停的修订文件么,很多文件全是做了之后才知道不合适的。

1-6月00版文件,执行发现不合适7月01版生效,然后发现1-6月的记录木有,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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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0:16
所以才要不停的修订文件么,很多文件全是做了之后才知道不合适的。

当文件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与记录不影响的时候,比如文件规定这个事情是A做,但实际是B在做,记录可以真实体现,因为A、B都有执行的资质。于是A很开心B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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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0: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njoy 于 2014-3-2 10:46 编辑
彩虹 发表于 2014-3-2 09:42
定了文件就不折不扣的执行,不确定的不要写入文件;比较务实,能操作,一些辅助记录检查时能拿出来
第二个 ...

很多事情的分歧并不在文件执行与不执行,而在执行文件的主体到底是谁,也就是职责划分的问题……

点评

是的,职责划分也是执行中的一大问题  发表于 2014-3-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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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0:01
我感觉在制定文件之前就要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方便”的就“方便”,但是一旦定了文件,就要不折不 ...

文件的职责划分有没有什么好的意见?这一块很头疼,是我觉得的定稿、执行之间最大的差距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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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 11: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第二个观点,文件的制定就得这样。不过你所得的方便不知道为什么加“”,如果方便是违反GMP的话,还是不方便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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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2: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xcl308 发表于 2014-3-2 11:59
赞同第二个观点,文件的制定就得这样。不过你所得的方便不知道为什么加“”,如果方便是违反GMP的话,还是不 ...

不违反,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不涉及原则的地方,能通融尽量通融,都是做事情么~非要卡死文件、死搬教条式的执行,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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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 12: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符合性和可操作性都要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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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3: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4-3-2 10:09
百家争鸣

这个争鸣可不见得是好事啊……每人一条路,还都想走到底,拆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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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4: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0:01
我感觉在制定文件之前就要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方便”的就“方便”,但是一旦定了文件,就要不折不 ...

“狠”赞同哇,很希望是这样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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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4: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3-2 12:41
法规符合性和可操作性都要兼顾

这些属基本要求,出问题的可能性并不大,执行的时候出问题,很多时候也不是做不来,而是谁来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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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 16: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车间人员设计批记录时有烘干步骤(原料药),要求每20min观察一下温度,结果我发现执行起来很难,员工动不动就忘。到最后我们就和车间工艺员、设备员沟通了一下,确认了一下温度的影响和设备维护情况,最后评估了一下,按照变更程序将观察时间延长了,这样我们的人员即能按时完成,实际上也控制了产品的质量,一举两得,所以说,在经过足够的评估之后,能“方便”的还是“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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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6: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4-3-2 16:53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车间人员设计批记录时有烘干步骤(原料药),要求每20min观察一下温度,结果我发现执 ...

赞,这个硬是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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