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74|回复: 27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小道消息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xhefforts 于 2013-12-28 09:19 编辑

据参加培训的朋友传来的消息,2015年之后,执业药师考试条件:1)大学本科学历;2)医学或者药学专业。所以其他现在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在2014~2015年(听说2015年会安排两次考试)考完拿证。(目前方案还在讨论阶段)这是真是假?大家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8 08: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不相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不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信度不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门槛有可能,其他的就不太知道了,趁能考的时候抓紧时间考吧,不要到时候后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门槛有可能,其他的就不太知道了,趁能考的时候抓紧时间考吧,不要到时候后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应该提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排除可能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水的小道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500次哦。

点评

呵呵,这个应该不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28 09: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28 09: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09: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好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8 09: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高度高了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09: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骏捷 发表于 2013-12-28 08:58
小心500次哦。

呵呵,这个应该不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8 09: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鬼扯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28 09: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前些天还有人发贴说考试会降低难度了啊?怎么没几天又传出要提高要求了啊?是要提了还是降低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2-28 09: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xingheng 发表于 2013-12-28 09:14
简直就是鬼扯淡。

鬼 没有味蕾

点评

你见过?  发表于 2013-12-28 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28 10: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年考着玩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2-28 10: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风神  你见过?  发表于 8 分钟前” 你没见过?

点评

没见过所以不确定,你确定是因为见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28 10: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28 1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古话:英雄不问出处。
连考试资格都限定,这让我想起了文革时的“唯成份论”。只要人家水平够,为啥不让人家考呢?奇葩的事这么如此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1 13: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