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freeman132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GMP认证分享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6-3 2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新版GMP认证经验及感悟

点评

莫客气,莫客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4 0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6-4 0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07: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幻觉 发表于 2013-6-3 20:39
感谢楼主分享新版GMP认证经验及感悟

莫客气,莫客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09: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已经学习到了,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0: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家伙一定是我公司的。

点评

不是吧,你怎么知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4 16: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新版GMP应该是更加务实的东西,GMP是药企的准入原则,不应该搞得太偏,也多次听专家说不要为认证而认证,要尽可能一切从实际出发。
这句话说得很对!
不过,你们也太幸运了,就三个检察官检查三天,就能把固体液体都检查了,太牛了!我们光固体就来了四个检察官检查四天,液体无菌则来了五个检察官检查四天,还都没算省市局陪同的观察员。

点评

看来你们很受重视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4 16: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11: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帮助,感谢分享
我们是这个月底迎接新版认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2: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不出本书吧?

点评

这是个好主意啊,不过见识太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4 16: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15: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16: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几点体会,都是企业经历了千辛万苦过来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乐了 发表于 2013-6-4 10:54
个人感觉新版GMP应该是更加务实的东西,GMP是药企的准入原则,不应该搞得太偏,也多次听专家说不要为认证而 ...

看来你们很受重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3-6-4 12:10
楼主,要不出本书吧?

这是个好主意啊,不过见识太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6: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剑 发表于 2013-6-4 10:52
这个家伙一定是我公司的。

不是吧,你怎么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6: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过gmp时不在,不过飞行检查还是经历了的{:soso_e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4 18: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08: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是要求药企如何规范操作,以平常心去执行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5 10: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了实战的经验,有借鉴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1 16: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