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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一个从不同角度都值得思考的问题(案例非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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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3-7 21: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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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3-3-7 21:34 编辑

    某企业从红豆彬中提取紫彬醇用于生产抗癌药制剂。提取工艺中要求提取次数为两次。经验丰富的张师傅在提取操作后发现红豆彬原料的颜色几乎未减褪,因此,又提取两次,检验后质量仍合格,产品收率因此提高了近30%。因此,张师傅被公司评为技术创新先进个人,其做法被很快推广使用。
    工艺革新是企业持续改进的需要,而实施GMP是为确保生产质量始终如一。
    对于以上案例中的张师傅该不该奖励?从GMP的角度,存在哪些问题?若是这件事发生在你公司里,你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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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21: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奖。。。。擅自改变工艺。。。但要报补充申请,获批后使用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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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21: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奖励,优化工艺,报批后方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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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GMP并不是死板的,本来就鼓励推进、改进、创新,只要有足够的文件、数据支持就行,GMP的执行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没谁说过申报了之后一切都不能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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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3-3-7 22: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产品提取物是如何管理的,如果按中药制剂来管理的话,变更提取次数属三类变更,所以,擅自变更提取次数,不是奖励的问题,而是要等待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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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呆子的观点  发表于 2013-3-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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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3-7 22: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GMP的角度存在:
1、研发注册阶段是否存在一定的问题?提取超过2次是不是有其他成分提取对人有影响。
2、改变工艺是违反GMP行为.
3.工艺没有重新注册就改变工艺操作。
但是从企业求得最大利益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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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3-7 22: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红豆杉原料的个性含量差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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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研发注册阶段定的两次,多提两次会不会有问题?为什么第三第四次质量仍合格?所谓的合格是说谱上分析合格还是什么啊?中试放大干什么吃的?如果真的如设定所说,各步骤确认没问题了,重新注册就改变工艺,开除研发、中试那一帮人,浪费钱啊~~(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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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8 08: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鄙人拙见:功过相抵。
操作工没有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随意改操作是不对的;
当提取两次后发现颜色不对时,应上报,调查原因,此时的质量也应该检测一下,再根据检验和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提取;
操作工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再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操作;
工艺变更了,需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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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8 11: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像不是创新的内容,用不同的提取方法才是,中药多提取几次产量会增加,但在杂质方面没有办法除去,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药含量要求这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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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8 13: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按标准工艺操作肯定是不对的 张师傅发现此问题应上报由上级领导决断是否工艺需重新调整 但是张师傅的认真态度和钻研的态度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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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8 16: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1、鼓励创新,调研原来工艺,启动变更程序。
2、按照工艺做的按照正常产品处理;
3、按照改进的提取的,单独批次,做注册及稳定性研究,作为样品放置,待注册通过再销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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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zq2aa 发表于 2013-3-8 16:15
1、鼓励创新,调研原来工艺,启动变更程序。
2、按照工艺做的按照正常产品处理;
3、按照改进的提取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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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9 19: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如果提高了收率,创造了效益,是应该奖励的。至于是不是应该走变更,或者走申报程序,我觉得可能不是张师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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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11 09: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我的处理方法吧:

1、我会将后两次提取的提取液与前面的提取液分开;

2、前后两份的提取液,取样后,分别进入后处理工序(浓缩啊,离心啊,水沉醇沉啊,总之照原工艺做)。

3、制得的成品分两份取样,正常提取的按照正常成品的程序放行和投料(有必要的情况下要进行折算,如果前工序取样量大,把账算清楚,可以有效的避免后工序吃亏的同时还要背上低限投料的嫌疑)。

4、后续的几批照此处理,等待正式的质量研究结果出来之后,再依结果启动工艺变更程序或是继续进行工艺优化研究。

5、正式的结果出来之后,张师傅重奖,或者在项目开始时给个金点子奖,应该不算过分吧。

程序自然是要遵守,这是管理的最底层基石。但是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有经验的老工人——是企业无价的财富,怎么在保障制度运行的情况下保护和刺激工人创造性和积极性,这是管理人员的课题,也是管理人员的责任——最少俺是这么认为的。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认同大生产当小试,事实是——我最讨厌一些人啥都不懂又自以为很NB然后脑袋一拍乱改工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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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嗯,节约能源值得表扬,但一定要按程序来!研发阶段小试和工业生产之间转换时要多加调试!  发表于 2013-3-13 09:15
扑倒菲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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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11 13: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这样的企业应该查封!从这件可以看出这个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无法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1、这个企业文件没有对质量关键点进行控制,文件方面不能保证产品质量。2、工人可以乱改生产工艺并且得到奖励,可见公司领导的质量知识和意识很差,人员方面无法保证产品质。3、企业质量部门在这个企业内形同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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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12 09: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张师傅的岗位是什么?如果他只是一个操作工,没有按照工艺规程和SOP执行,从GMP的角度,大错!其次,这次改变,是工艺改进的试验?还是在一次正常的生产过程中?重点,光靠检验合格,和收率提高,肯定不能判定改进是成功的。中药提取物成分复杂,谁知道那30%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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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3-12 09: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youngzhou 发表于 2013-3-7 21:54
该奖励,优化工艺,报批后方可生产

同意。GMP并不是死板的,本来就鼓励推进、改进、创新,只要有足够的文件、数据支持就行,GMP的执行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没谁说过申报了之后一切都不能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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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3-12 0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伦菲菲 发表于 2013-3-11 09:28
先说我的处理方法吧:

1、我会将后两次提取的提取液与前面的提取液分开;

扑倒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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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12 13: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
说该处罚呢又提高了收率降低了成本
说该奖励呢又没有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具有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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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张师傅没有安照SOP操作,就是不对,不论30%的产品合格不合格(如果不合格那会怎么样呢?)。
其次,张师傅工艺变更的依据是什么,经验很重要,但单凭经验您们认为行吗?不需要有团队来评估吗?
再次,管理团队的质量意识有问题,产量一下提高30%,那不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为什么不调差一下不正常的原因呢?有可能是工艺设计的问题,也有可能是药材的因素等,总之,您们认为,当出现这种情况,不作任何的调查或总结,您们在产品放行时,放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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