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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保证GMP文件的可操作性,在文件制定时,就必须坚持“谁使用,谁起草”的原则。 QA并非必须要去起草SOP、工艺规程、制定规格标准、起草写验证方案等等。因为其它部门的人员有更多专业知识和经验去完成这些事情。QA只需要确保程序有人写,并且得到执行,确保不出污染、混淆和混批,人员失误最低. FDA认为QA是客户/FDA派驻到企业的代表;企业制定程序时,应当考虑QA的意见,而不是QA去具体做这些事情.其表现形式就是QA充当审核或批准的角色,而不是起草者. SOP是工作流程的反映,只有那些将来要使用这些SOP的人员才对这个工作流程熟悉,才最有资格去起草SOP。不把工作委托给最专业、最有经验的人,这不符合管理逻辑。很多企业都会犯这样的错误:SOP、工艺规程、验证方案报告都由QA起草。 SOP的操作过程应当书写详细到操作可以被实施的程度,这样可以指引操作者的操作,按照SOP记录下来操作的过程,可以帮助了解这些操作的实际情况。 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等,往往是研发、生产和QC的人员最熟悉、最专业,应当由他们来起草。 验证方案中,IQ主要涉及维护,设备/工程部门最熟悉、最专业;OQ主要涉及操作,生产部门最熟悉、最专业 Q和PV主要涉及生产和取样,生产部门和QC最熟悉、最专业,应当由他们来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