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0|回复: 2
收起左侧

生物学评价的样品是否属于注册检验的样品?

[复制链接]
药仙
发表于 2025-2-10 15: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才女筱沐 于 2025-2-10 15:52 编辑

发文链接:生物学评价的样品是否属于注册检验的样品?
生物学评价的样品是否属于注册检验的样品?

前言:
注册体考时,经常性的要有重点关注,比如重点关注注册检验批?那么生物学评价的样品是否属于注册检验批?

2014年之前也就是产品技术要求出台之前叫产品标准来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7号)明确产品标准应包括安全性能要求,其中列举了电磁兼容及生物学,注册检验是按照产品标准检验,因此毋庸置疑,生物学评价的样品自然属于注册检验的样品。

之前很多产品的行标也将生物学纳入:

图片1.png

2014年之后,也就是技术要求出台之后,明确研究性及评价性内容不建议在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中规定,评价性内容一般是指对产品所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或有效性的评价。这种评价既可采用多个试验组合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历史数据、已上市产品信息等)进行评定。例如,生物相容性研究。因此14年之后生物学评价的样品不属于注册检验的样品。

拓展一下:那生物学如果不属于注册检验,属于研究性试验的话,是不是对资质没有要求了?原因如下:

图片2.png

非也,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明确要求“当生物学评价确定需要进行生物学试验时,应当委托有相应生物学试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来进行”。

图片3.png

今天就到这里啦!改天再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2-11 10: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到了嘿嘿,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2-12 16: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省局的要求还是需要提供资质证明, 前几年,药监局把药检所的检测报告给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4 02: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