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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福建省药监局 江西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 江西省药监局发布药品抽检不合格公告。
9月13日,福建2批次:薤白(水分)、蝉蜕(性状)。
9月14日,江西15批次:
化药1批次:维生素B片
中药8批次:藿香正气合剂、三黄片、板蓝根颗粒、木香顺气丸、藤黄健骨丸、养血生发胶囊、感冒清热颗粒、治伤活血胶囊
中药材、饮片6批次:小通草、白头翁、大蓟、山麦冬、玄参、山楂
不合格检测项目:装量、重量差异、含量测定、装量差异、有关物质、水分、性状、显微鉴别。
1、福建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省内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2批次药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企业(单位),我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4年第2期,总第95期)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2、江西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现将本期药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一、公告情况 经核查确认,藿香正气合剂等15批产品不符合规定(详见附件1)。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显微鉴别、水分、装量、装量差异、重量差异、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查处情况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附件:1.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24年第5期).jpg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2024年第5期).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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