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88|回复: 13
收起左侧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到底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30 1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YY 0033-2000目前现行版本是强制性还是推荐性?有看得国家局2019年发文说改为推荐性标准,但目前发文找不到,国家局官网上依旧是YY 0033-2000,不可能国家局官网发布的信息还存在错误吧!

点评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ggtg/ylqxhybzhgg/20191217155701161.html 2019年106号令  发表于 2024-8-30 14: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8-30 10: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的,

不过依然要求执行,不存在推荐的你就可以不接收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8-30 1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属于强制性标准。现行版本YY 0033-2000已经从强制性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体现在国家药监局2019年发布的公告中,明确将原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YY0033-2000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YY/T0033-2000。虽然官网上的信息可能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但依据最新的法规文件,它现在是推荐性标准。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0: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鼠鼠回答的好棒,很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标准《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https://std.samr.gov.cn/hb/search/stdHBDetailed?id=8B1827F19770BB19E05397BE0A0AB44A

YY0033-2000.pdf

3.83 MB, 下载次数: 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0: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原文: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ggtg/ylqxhybzhgg/2019121715570116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0: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标准,但还是按照强制标准执行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3: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菌产品风险最高,多是强标,按最高标准做不会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30 13: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yiya12 发表于 2024-8-30 10:48
公告原文: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ggtg/ylqxhybzhgg/20191217155701161.html

感谢老铁,终于找到这个出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30 1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4-8-30 10:27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属于强制性标准。现行版本YY 0033-2000已经从强制性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体现在国 ...

感谢老铁详细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5: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15: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版已经淘汰,新版即将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8-30 16: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的这个月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了,推荐性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14:5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