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01|回复: 14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各位老师,文件范围扩大之后由谁负责修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1 14: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老师,我们公司有份文件《检验数据修约管理规程》,属于QC,由QC起草修订,主要内容只涉及检验数据的修约。前段时间审计老师给出缺陷: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物流部等部门也会涉及数据修约,需要加入相应的内容,并变更文件名为《修约管理规程》。加入的内容包括中控参数、计量结果、物料称量等数据的修约。那这份文件应该由QC负责修订,还是其他部门负责(例如QA、生产等)?法规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6-11 14: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加入相应内容也可以仍旧由QC修订,各部门会审,发放的时候加上那些部门,或者质量管理部门来修订。没听说相关的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1 14: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各部门修订各自的,文件中把职责范围控制好,文件内容中的修约规则保持一致就好,QC检验数据的修约有药典等作为依据,其他部门的修约有相关标准的参考相关标准,没有相关标准的公司内部制定统一就好。
多写几个文件,比合并为1个文件更好执行。只要不涉及公司内部统一的修约规则的出现,就不用一起走文件变更。
还有就是,老师提出这个问题的依据是什么,其他部门的什么关键数据需要制定修约规则了,这些数据的风险如何,是否会影响到工艺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6-11 14: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通用的管理要求,一般可以由QA出。
你们这种情况,建议撤销原编号,改为QA的编号(和偏差变更的文件一个类别的编号),然后由QA起草并分发相关部门。
不然,一个QC系统的文件,发到车间或其他部门,会有种“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14: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4-6-11 14:13
通用的管理要求,一般可以由QA出。
你们这种情况,建议撤销原编号,改为QA的编号(和偏差变更的文件一个类 ...

谢谢老师,我也觉得不太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14: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sss 发表于 2024-6-11 14:10
各部门修订各自的,文件中把职责范围控制好,文件内容中的修约规则保持一致就好,QC检验数据的修约有药典等 ...

谢谢老师,会影响工艺是真的没考虑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6-11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谁都可以修改,可以协商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6-11 14: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或者领导指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6-11 14: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真的不行。自己部门的自己起草、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6-11 15: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这个可以由质量负责人指定,原来QC的文件可以调整到公司文件管理中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1 15: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一定就要一个部门起草吗
不能来个联名款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1 15: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由QA文件管理人员修订,然后下发到各涉及到数字的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1 17: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谁修都行,只要有这东西。不过一般通用的文件,都是归属QA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2 08: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一般不会规定哪个部门干,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干的一般都是质量部门的工作,所以你懂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2 0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一般不会规定哪个部门干,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干的一般都是质量部门的工作,所以你懂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20:3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