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29|回复: 11
收起左侧

[设备] 请教关于原料药配料罐校准问题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4 15: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原料药车间内有称重的配料罐,需要使用标准砝码进行校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4 16: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校是说不过去的,个人觉得指南原话用在这里很合适
GMP原料药指南:“对于不能进行拆卸的计量仪表,或者因原料药连续生产工艺限制无法经常拆卸的计量仪表,必要时原料药企业可采用适当的方法(例如取样与计量基准仪表进行平行检测和数据对比等方法)实现在规定周期内的校准控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5-14 15: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没用 提缺陷了

点评

后面怎么整改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8: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4 17: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月树 发表于 2022-5-14 16:34
不校是说不过去的,个人觉得指南原话用在这里很合适
GMP原料药指南:“对于不能进行 ...

描述很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8: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月树 发表于 2022-5-14 16:34
不校是说不过去的,个人觉得指南原话用在这里很合适
GMP原料药指南:“对于不能进行 ...

这个回复很赞,我个人觉得也应该是周期性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8: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杨1 发表于 2022-5-14 15:47
之前没用 提缺陷了

后面怎么整改呢?

点评

称重前后用砝码压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9: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5-14 19:4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称重前后用砝码压一下

点评

那得多大的砝码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9: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9: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杨1 发表于 2022-5-14 19:40
称重前后用砝码压一下

那得多大的砝码呢?

点评

我们罐子中等 用10kg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9: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5-14 19:42: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剑之心 发表于 2022-05-14 19:41
那得多大的砝码呢?

我们罐子中等  用10kg的

点评

不是投料重量的最小值,中间值,最大值三个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9: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9: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杨1 发表于 2022-5-14 19:42
我们罐子中等  用10kg的

不是投料重量的最小值,中间值,最大值三个吗?

点评

0kg时压10kg 称重结束比如100kg再压10kg,应显示110kg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19: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5-14 19:48: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剑之心 发表于 2022-5-14 19:46
不是投料重量的最小值,中间值,最大值三个吗?

0kg时压10kg

称重结束比如100kg再压10kg,应显示110kg

点评

明白了,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4 2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2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杨1 发表于 2022-5-14 19:48
0kg时压10kg

称重结束比如100kg再压10kg,应显示110kg

明白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1 01: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