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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器械增加相同产品已有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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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6 10: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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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器械增加同类产品的已有适应症,需要什么程序?是不是不需要临床,可以直接增加?按照那个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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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2-16 11: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注册证的适用范围变更,要走变更注册。临床评价时,可以选择已有该适应症的同类产品进行同品种对比,进行评价。至于临床证据力度是否足够,还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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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2-16 11: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注册变更,重新进行临床评价,是否需要临床需要根据临床评价指导原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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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4: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产品列入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进行增加适用范围,不需要进行临床评价,但是需要按照20210928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对比说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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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4: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ris2019 发表于 2022-2-16 11:43
属于注册证的适用范围变更,要走变更注册。临床评价时,可以选择已有该适应症的同类产品进行同品种对比,进 ...

我们的产品列入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进行增加适用范围,不需要进行临床评价,但是需要按照20210928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对比说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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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4: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hu275813246 发表于 2022-2-16 11:46
走注册变更,重新进行临床评价,是否需要临床需要根据临床评价指导原则来

我们的产品列入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进行增加适用范围,不需要进行临床评价,但是需要按照20210928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对比说明就可以?

点评

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里面只免了相应的适应症,你新增的如果有免就可以直接对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2-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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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2-16 14: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2513170796 发表于 2022-2-16 14:27
我们的产品列入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是不是就可以 ...

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里面只免了相应的适应症,你新增的如果有免就可以直接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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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5: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hu275813246 发表于 2022-2-16 14:45
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里面只免了相应的适应症,你新增的如果有免就可以直接对比

非常感谢老师的回复,终于有点头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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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4 09: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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