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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启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模块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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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1-11-6 11: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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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开发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GMP符合性检查”)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GMP符合性检查”模块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所有材料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模块向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报送,原电子邮箱停止使用。
二、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安徽省药品监管企业端”(https://ypjg.ahsyjj.cn:3510/qyd/),在系统界面“GMP符合性检查”模块在线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件。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应当规范、完整,符合《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附件2)要求。
三、GMP符合性检查实行全程网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可在线查询办理进程,下载检查结果通知书。
四、“GMP符合性检查”模块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解决。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侯沛 0551-63710152
软件公司工程师:杨振冉 18656030369
附件: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2.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doc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一、登录
账号密码:申请人在安徽省药品许可备案系统的账号密码。
二、 GMP符合性检查事项申请
点击“GMP符合性检查”下面的“事项申请”。如下图:
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点击申请,如下图:
附件2
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
1、申报者应核验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照事项材料清单要求逐条上传必要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下文简称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一律采用pdf格式。
2、需要加盖印章的申请材料,申报者应扫描相应纸质材料原件,生成电子文件。无需加盖印章的申请材料,申报者可将doc、docx、xls和xlsx文件生成pdf格式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不得采用手机或相机直接拍照生成。材料扫描时应避免页面扭曲、歪斜、残缺;对于多页材料,应按页码逐页扫描,防止缺页漏页。
3、扫描纸质件生成电子文件的扫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300dpi,申请表扫描分辨率应不低于600*600dpi,扫描类型设置应为“24位彩色”,页面尺寸为“A4”。
4、电子文件应以申报材料名称命名,申报材料原则上与电子材料文件一一对应,即一项申报材料对应一个电子文件。
5、单个电子文件应小于200MB,若单个材料页数过多,电子文件过大,可分割为多个电子文件上传,文件按照“申报材料名称-序号”格式依次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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