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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苦瓜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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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是否还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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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11-2 14: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加大点处罚力度,比如:牢饭10年起、甚至枪毙,就可以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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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2 15: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915_雨 发表于 2021-11-2 14:51
再加大点处罚力度,比如:牢饭10年起、甚至枪毙,就可以取消了。

即使最低处罚是枪毙,还是有存在侥幸心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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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不是侥幸心理,而是利益驱动,在利润趋势下,违规生产的暴利已经超过了卖白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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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11-2 15: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乱心痕 发表于 2021-11-2 15:02
即使最低处罚是枪毙,还是有存在侥幸心理的......

错,不是侥幸心理,而是利益驱动,在利润趋势下,违规生产的暴利已经超过了卖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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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2 16: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分开的那些生产的领导都更追求产量,不在乎质量,就算出了问题还知道质量部的看法,如果可以兼任,那质量体系的运行恐怕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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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3 08: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能挣钱或者有赚钱的机会,质量部存在的意义重大,要是企业东西都卖不出去,活都活不下来,谈质量不如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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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的老板亲自管理,都是你这个想法。大公司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更重视管理和机构的完整性,体系的运行也更完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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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3 1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略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对,就现在这样的法规框架下,还有各种投机取巧、旁门左道的企业和个人。更别说假如放宽会怎样,只能说规则只会越来越严,不会越来越松的。要靠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来保证产品质量,路还很远很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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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3 10: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guigui1957 发表于 2021-11-3 08:59
公司能挣钱或者有赚钱的机会,质量部存在的意义重大,要是企业东西都卖不出去,活都活不下来,谈质量不如谈 ...

小公司的老板亲自管理,都是你这个想法。大公司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更重视管理和机构的完整性,体系的运行也更完善

点评

从小到大有过程,有资本就搞完善一点,没资本架子不能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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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11-3 14: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与生产应当由一人承担,分开只能是互相推诿,能办好的事办不好了。这不是裁判与运动员的关系。企业的效益不是高产低质出来的,我换真没见过谁家是那样的。我倒是见过兼任的企业,据了解人家的产品一次交付合格率可以达到99.99%,有几个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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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3 15: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8848 发表于 2021-11-3 14:49
质量与生产应当由一人承担,分开只能是互相推诿,能办好的事办不好了。这不是裁判与运动员的关系。企业的效 ...

如果让我干,我能让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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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08: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8848 发表于 2021-11-3 14:49
质量与生产应当由一人承担,分开只能是互相推诿,能办好的事办不好了。这不是裁判与运动员的关系。企业的效 ...

肯定不是药企,是药企的话,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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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09: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傻蛋,是不是不知道二合一有个专有职位,只是合并部门的多少不同导致叫法不同,譬如最经常用的叫法有两个,一个是生产厂长,一个是生产质量经理或者是质量生产经理(依据负责的人在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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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11-4 11: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没必要存在的3点理由算理由吗?法规宏观上关注行业的发展而不是企业的内部管理,1、2都是小事,第3点更不对,法律法规是划红线,并不代表没人跨红线,所以要通过工具和体制来制约,就像书记和部长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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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1: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定好的东西没有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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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11-4 13: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不应该把质量负责人当做生产的绊脚石,应该当成成品质量保证的基础,是企业能够连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质量均一的保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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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5: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生产就要管安全,这样可以保证安全;
管生产就要管质量,这样不能保证质量。

这其中的逻辑差异到底在哪里?你品,你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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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5: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是有必要存在的,没必要存在的理由中:理解、支持,凭什么理解支持,应该在体系环境建设下,按照体系流程走就好,不存在的调配人员方便的谬论,流程建设不好,才会不配合才会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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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5: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的一天 发表于 2021-11-3 10:58
小公司的老板亲自管理,都是你这个想法。大公司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更重视管理和机构的完整性,体系的运行 ...

从小到大有过程,有资本就搞完善一点,没资本架子不能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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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11-4 15: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真的一个人,那个人的脑子里天天两个小人在打架:这批产品到底是放不放。纠结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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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5: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都是听老板的,老板混蛋么,下面就都是软蛋。找的人再专业也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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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4 16: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监督自己,你能规范做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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